上了,”李小虎撇了撇嘴,“所以我今晚準備熬個通宵,先把買電腦的錢賺回來。”
“古董?我看這配置蠻不錯的啊,”李小山翻看了一下電腦配置,旋即又轉過頭來,驚訝的問弟弟,“你說你一個晚上的稿費,就能買回一臺電腦?寫小說有那麼賺錢?”
“還好吧,雜誌社給我千字一百五十元的稿酬,我一個晚上速度快點,可以寫大概四五萬字左右,”李小虎聳了聳肩,心中卻在說,不是所有寫小說的,都有那麼賺錢,前世哥們兒每天碼字不輟,一個月還不是才只有千把塊錢收入?
不用花費時間去構思情節和組織語言,以李小虎的打字速度,一個小時輕輕鬆鬆就能碼出六千字以上。他前世花上一整天的時間,也未必能碼出這麼多字來。所以說,做文抄公才是最有錢途的。
“嘖嘖,照你這麼說,我都想去寫小說了,”李小山明顯有點不信,覺得弟弟是在吹牛皮。
大哥,你要是去寫小說,只怕九成九要撲街,到時候你可別哭啊。李小虎心中暗笑,想起大哥今天出去了一整天,也不知道事情辦好了沒有,就開口問了一下。
“歌曲版權註冊的審查,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不過只要登記過了,以後基本就不會有版權糾紛的問題,這些下午我已經辦好了,”李小山點了點頭,“聯絡唱片公司就有點麻煩,我以後還要多跑幾家試試。哦,對了,我今天去遊子迴歸原創歌曲大賽報了名,後天下午去參加節目錄制,你要不要來看看?”
“當然要去,”李小虎聽到這個好訊息,有些興奮的道:“後天是星期五,不過沒關係,我逃課都要去支援一下大哥的。”
李小山知道弟弟逃課是家常便飯,不以為意的笑了笑,起身道:“好了,你寫小說吧,我要睡覺去了。”
“等等,有點事要請大哥幫忙,”李小虎連忙叫住大哥,“我還有幾首歌,明天大哥幫我拿去登記註冊一下版權。”
“什麼?你又寫歌了?”李小山吃了一驚,隨即伸手道:“先拿我看看。”
“咳咳,這個,這幾首歌都是幫別人寫的,沒大哥你的份兒,”李小虎訕訕一笑,道:“稿子不在這,我等會再寫一份,你明天早上過來拿吧。”
“不是為哪個女生寫的吧?”李小山見弟弟支支吾吾的,不由曖昧的笑了笑,也不等弟弟答話,就擺擺手,轉身走出房間,“我先回去睡覺了。”
李小虎翻了翻白眼,張口想否認,只是轉念一想,那幾首歌的確是為了泡林大校花而寫的,大哥說的似乎也沒錯。
……
第二天到學校,下了早自習,去食堂的路上,李小虎又和林月很‘巧合’的碰到了一起。
“靠,你小子還真把林大校花給拿下了?”被李小虎打發走的時候,張小明忍不住一陣嘀咕。
“咦,他怎麼走了?”林月很自然地走到李小虎身邊,跟他並排前行,“我記得那好像是你的同桌,平時你們不都一起吃早餐麼?”
“哦,這小子突然來了大姨媽,別去管他了,”李小虎隨口胡扯,“你明天下午有時間嗎?”
“你說呢?”林月沒好氣的白了他一眼,明明就是你把人支走了,卻居然弄出個這麼離譜的藉口,“明天是星期五,你不用上課的嗎?哦,我想起來了,對你來說,逃課是家常便飯來的。”
“咳咳,”李小虎就有些訕然,“我大哥明天參加遊子迴歸原創歌曲大賽,我得去給他打氣支援,這次逃課可是有正當理由的。”
“那是我大哥,不是你大哥,”林月更加沒好氣了。
“咦?你說什麼?”李小虎驚奇的張大了嘴巴,旋即才明白林月是弄擰了他的意思,不由乾笑一聲,道:“我說的是我親生大哥啊,美女,你是不是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