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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3 / 4)

敬自己的零花錢,很是心疼孩子,打算等錢到手,就為青雲做一身新衣裳,再打點兒首飾。十歲的女孩兒,也差不多到準備嫁妝的時候了。

青雲沒想過什麼嫁妝不嫁妝的,但乾爹有錢賺,她當然會高興,至少她在支出方面能省一大筆了。她開始尋思,既然主簿的宅子沒有了,她要不要勸劉謝跟她一起到城西的小宅去住呢?

就在這時,曹玦明又再度找上了她。她還以為他又要說離開的事,語氣就有些不耐煩了:“曹大哥,我不想離開清河!你要走就自己走吧!”

“我沒說要你離開清河。”曹玦明臉上帶著淡淡的微笑,“正相反,我打算在清河買一座宅子,想找妹妹你幫著參詳參詳,如何?”

“什麼?!”青雲睜大了眼,“你要買房子?!”

第二十九章 挽回

是的,曹玦明決定在清河縣城買房子。

既然青雲已經明說了不會離開清河,也不會隨他去什麼姜家、曹家或是所謂的魏家,那他再行勸說也是無用,甚至還有可能招來她的反感。為了維持青雲心目中的“好哥哥”形象,等將來她想起往事時,能將其母的秘密告之於他,他覺得不下點血本是不行的。反正她不肯走,他索性就陪著留下來。姜家那邊是不會來人的,他頂多就是多花點時間,為了查清楚父親的死因,他不在乎。那麼,為了讓青雲相信他的誠意,在清河置產安家,大概是最好的選擇。

他對青雲道:“你既然不走,那在你家人來接你之前,我就不能丟下你離開。橫豎我如今是要周遊天下,歷練自己的醫術,在清河做幾年大夫也有好處。治的病人越多,我的眼界就越開闊,比困在家裡死讀醫書要強多了。既要長住,每月付租金給人也不是辦法,更何況與他人同住一個院子,門戶不嚴,日子也過得不踏實,倒不如買座宅子安心些,等將來我要走了,再轉手賣出去也是一樣的。”

居然有人會為了照顧表妹,在異鄉買一座房子住下!青雲覺得自己有些被感動了:“曹大哥,你不用勉強的。我真的可以照顧好自己。你要遊歷就去吧,反正我不走,你想要看我時就回來。”

曹玦明溫柔地笑笑:“我意已決,就象你說的,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吧,我已經決定了,你不必多說。”

青雲聞言,也不再囉嗦了,每個人要做什麼決定,都要為自己負責,她不認為曹玦明這樣做是自己的責任,便將話題轉到實際操作方面:“一座房子可值不少錢呢,你有這麼多銀子嗎?不如租一個獨立的宅子算了。”

曹玦明輕描淡寫地道:“租不如買,我有銀子,這幾個月收不少診金了。”

他家本有些家底,留在京城的時候,也存了不少積蓄,只是這些銀子多數交給了他母親,好讓她在家鄉生活無虞,他出門時身上只帶了二三百兩,為了找人、打聽訊息,早已用得差不多了。所幸這小半年來,他在清河行醫,除去平民與流民外,還有不少家境富貴的病人慕名而來,讓他收入了相當豐厚的診金。這些錢拿些出來買座宅子,是綽綽有餘的。

青雲聽了他的解釋,心裡忍不住有些酸溜溜的。她自打穿過來,兜裡連一文錢都沒有,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拉上所有能拉得動的人馬,起早摸黑,絞盡腦汁,才勉強積下一點錢,前後加起來還沒有一百兩呢,蓋個鋪子都要精打細算到一塊磚。而曹玦明居然不聲不響就積下了幾百兩的身家,買個宅子連眼皮都不眨一下。果然知識就是財富麼,醫藥行當千百年來都是最掙錢的……

曹玦明早已看中了一處宅子,離他們現在的住處並不遠,就在縣衙后街的街口處,是一座三進的舊宅子。這宅子原本是屬於縣衙以前一個書吏所有的,這名書吏是黃念祖任職清河縣令時期的親信狗腿之一,沒少幫著他幹壞事,所以當黃念祖倒臺被清算時,也沒逃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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