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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5)

像個女工的工作。

攤開掌心,細嫩的面板上面都是油漬、指甲縫都是汙垢。幾根手指還有大小不一的傷口。好心的幫人家做事,還惹人嫌棄。想到他一臉嫌惡,及責備她多事的嘴臉,她喉頭就縮緊,一股委屈就直湧心頭。好端端的放著舒服的假期不過,跑去做人家的工讀生。還處處被挑剔、惹人嫌。她到底是招誰惹誰了?好嘛,既然不要她幫忙,她也樂得輕鬆。乾脆就四處好好的玩一玩。

悄然抹掉眼角的淚水,辛雨瑤吸了吸鼻子,振作了一下精神,信步走到一個站牌。沒多久,公車來了,她想也沒想就跳上去,手忙腳亂的丟了幾個銅板,隨意找了位置坐了下來。腦子裡根本也忘了自己原是要回鍾應浩的住處。一路搖搖晃晃的看向車窗外的街景象好像挺熱鬧的,抬眼一看又好像很多人要下車,於是她也跟著下車。

站在車水馬龍的路口,她才驚覺,這是個陌生的地方。微慌的四處張望,還好,雖是陌生的地方,卻是人來人往、車水馬龍的。仔細看,這裡好像是個逛街購物的熱鬧市區。

“姐姐,請問一下,這是什麼地方?”她趕緊捉住一個路過的女孩子問。

“這是東區呀。”女孩子莫名的望著她回答。

“喔!謝謝你。”東區?什麼地方?幹什麼的?有問好像沒問似的。她肩一聳,抬腳也跟著人潮前進。

走在高低不平的走廊上,賣衣服的路邊攤已經開始做生意了。辛雨瑤很高興的逛起地攤上的衣服來了,一件又一件的,又是上衣、又是裙子、牛仔褲,然後又是皮鞋、包包,買了一堆。肚子餓了,也在路邊買起沙威馬,邊走邊吃。直到天色黑了,霓紅燈亮了,感覺到後腳跟傳來陣陣的疼痛,她才停下來看了看。原來後腳跟磨破皮了,從包包拿出面紙擦掉血漬。又想繼續逛,可是那破皮的後腳跟一接觸到鞋邊就一陣刺痛。沒辦法,她只得一拐一拐的走到一家7-11門口,想進去買OK繃,這時她才又警覺到自己出來很久了。然後……她又發現自己不知道怎麼回鍾應浩的住處。

“美眉,你一個人嗎?”有個穿得很痞子的男孩子上前問道。

瞪了搭訕的男孩一眼,辛雨瑤腦子裡直盤算到底要不要撥電話給鍾應浩,讓他來接自己回去?“有沒興趣唱KTV?”男孩又問。實在這個嬌小的女生長得很像芭比娃娃,忍不住就想把一下咩。十七歲的文正川越看小女孩越覺喜歡。

還是不回答,她抓起手機猶豫再猶豫。心底不停的掙扎著……她是和鍾應浩吵架跑出來的。現在要打電話讓他來接自己,這太沒骨氣了吧?!再說,他會來嗎?想到他對自已橫眉豎眼的樣子,辛雨瑤就覺委屈、憤憤不平。算了,還是別打給他,免得他又不高興,嫌她老給他找麻煩,還真當她是三歲小孩。大不了就坐計程車,她早把鍾應浩的住處地址輸進手機裡的PDA了。

“美眉……”看她沒有反應,文正川再叫她一次。

“你煩不煩呀?我又不認識你,幹嘛一直纏我?”辛雨瑤沒好氣的罵。

“喂!我是看你長得很正點,才找你去唱歌的耶!”

辛雨瑤覺得他很煩,罵了句:“神經病。”

低頭按手機,想叫出PDA裡的聯絡簿。

捱了罵,文正川也不以為意,仍是想把辛雨瑤。沒辦法,只要想到——如果把到這個超正點的美少女,帶她到一票死黨面前展示,他一定出盡風頭的。看了看美少女手的大包小包,文正川繼續努力不懈的搭訕:“好吧,那我叫你芭比娃娃總可以吧?”

“懶得理你。”她嘀咕著。

“怎麼?看你逛LBT,成績不錯嘛。”LBT(Lubintom)=路邊攤。

“你知不知道你很討厭?”她卯起來罵。這傢伙比鍾應浩還難看,竟然還想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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