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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 (2 / 5)

成的。”

丁同方微覺詫異。

沈慄正色道:“丁大人對骨肉至親尚且如此,對治下百姓如何,想必世兄也未必沒有察覺。”

丁同方默然。

“丁大人的案發了,”沈慄淡然道:“只在這一兩日間。”

丁同方大驚,咽喉滾動:“他……他貪腐?”

“貪腐、瀆職、謀殺、賄賂、賣官、興冤獄、挪用府庫、窺視太子行蹤、要挾東宮,刺探軍情……”沈慄道:“單隻現下發現的這些,足夠抄家夷族了。”

丁同方呆了半晌,忽然苦笑道:“聽起來十分驚人,然而若是發生在他身上卻也平常。這麼說,為兄這個倒黴的還得陪著他入罪?哈哈,真是好笑,我父子狀如仇寇,原來卻要一起赴死。”

“這便是愚弟勸世兄去告丁大人的原因。”沈慄道:“丁兄去告了,好歹算是受害者;不去告,便只能等著被丁大人株連。”

“又有什麼不同?”丁同方苦笑道:“總歸是罪人之子。”

“至少在太子殿下眼中是不同的。”沈慄道。

丁同方這才恍然大悟:“是太子殿下要……”

沈慄道:“太子殿下如今領著三晉巡撫之職,自然不可能一直容忍下去。”

丁同方神色遊移不定。

“殿下到底是欣賞世兄的。”沈慄勸道:“世兄若怕日後人言可畏,此事過後不妨請殿下命人為你改換身份。世兄原本久居內宅,見過你的人不多。日後只要離開三晉,又有哪個人能認出你。”

丁同方茫然道:“讓為兄想想。”

沈慄點頭:“畢竟不是小事,世兄好好打算。今日天色已晚,明日一早,愚弟帶世兄去覲見太子殿下。”

“等等。”見沈慄邁步出門,丁同方神色慌亂道:“賢弟,你說,我,我,他畢竟是我生父,我,真的應該去告他嗎?”

沈慄頓了頓,點頭道:“世兄只要記得,是丁大人先不要世兄這個兒子的。世兄只當已經被毒死過一次吧。”

丁同方呆呆坐了一夜,直到天色漸明,方喃喃道:“不錯,是他先不要兒子的,他的兒子已經被他毒死的。而我——”

丁同方忽然深吸一口氣,堅定道:“我要活,我想活啊!”

德彰十九年正月二十八日,三晉承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丁柯被其親子丁同方出首,狀告其與繼妻合謀殺死先妻與嫡二子,並先後兩次謀殺丁同方未遂。另為滅口殺死馬伕一家四口。人證物證確鑿。

同日,原丁府僕人“萬墩兒”出首丁柯以其子萬富性命要挾,令“萬墩兒”一家刺探東宮伴讀沈慄、騰驤左衛都督才經武與太子殿下的訊息,並令其對寄住在沈慄家中的丁同方下毒。

同日,騰驤左衛都督才經武養子才茂出首丁同方先後以銀一千二百兩向其“交易”禁軍訊息。

丁柯被霍霜與鬱辰領兵抓起來時還在發矇。做夢也沒想到,事情怎麼就突然失去控制?太子怎麼就忽然朝自己下手了?

太子他怎麼能?他怎麼敢?

銀錢他沒收過?女人他沒享用過?安守道血洗大同府衙不是他默許的?他就不怕事情暴露?就不怕天下人言?就沒想過如何向陛下交代?

名聲,對任何一個太子都是很重要的東西,容不得半點兒瑕疵。

太子收了底下的孝敬,和普通官員收了孝敬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

後者還可以玩一出與授賄者虛與委蛇,過後如數上交的把戲,但對太子來說,只要銀子到了東宮一轉,就算說不清楚了。

一國太子還需要“虛與委蛇”?如果是假的,那就是見勢不好,只好把髒銀吐出來——太子失德;如果是真的,那就是太子被下屬轄制——太子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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