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做出了很大的妥協。
相反,在林強生這裡,一切都沒有問題!
要15萬輛的轎車產量,好啊!林強生都想上30萬輛。要出口,更好啊!林強生也想出口,當然也會往出口方面努力。但是出不出得去,那就合資公司成立,生產出轎車以後再說。
事在人為嘛!他就不信,上面會拿槍逼著他去出口。後世多少國內的汽車大公司,吵吵嚷嚷的出口了,結果新聞報道了一陣子,最後都不了了之,也沒怎麼樣嘛。
而且林強生知道改革開放以後,尤其到了80年代,開放國門之後,各級政府需要大量的辦公用車,以及富裕起來的萬元戶都開始追求擁有一輛轎車。
到了83~84年,每年進口轎車數量達到了34多萬輛。這麼大的轎車進口量,到那時國家也不見得會放任,何況還有每年幾十萬輛的走私車!
其實規定這東西,上面說一套,下面做一套,到時候他真的在國內賣車,上面還能卡他嗎?!
SH方面都是體制內的人和德方談判,他們遇到某些問題還得去中央請示,光跑部就有十多個,一個部門說不同意,他們就得反覆的談,反覆的請示彙報,規矩很大很複雜!
而在上面的人,誰都想在這個大專案上說兩句話,誰又都說的不算,上面一句話,底下人跑斷腿。再一個,他們是國內第一個和國外投資談判的,自認為一切摸著石頭過河,所以戰戰兢兢如履薄冰,也分外小心,所以就造成了一個談判,六年的漫長時間。
看了外方的談判內容計劃書,中方談判組都眼睛發亮,尤其是李剛和兩位中央外經貿的監督人員。
里昂還表示,如果中方有什麼需要新增補充的內容,隨時可以補充。外方的態度非常好,非常誠懇,並且寬容得很,什麼都可以談,這是中方人員出乎意料的。
外經貿人員向谷牧和饒賓彙報的時候,兩人都十分驚訝。
饒賓驚訝的問道:“法方同意了15萬輛轎車的年產量,也同意了80%的出口?”
外經貿的人笑著說道:“是的!法方來的人態度非常好,比SH的德國人好說話的多,我們也是沒想到!”
外商的計劃書,不但同意了中方的產量和出口創匯要求,還同意使用中國的法律解決以後雙方產生的糾紛。
要知道SH方面,還沒談到這個問題呢。而且德方談判人員態度非常堅決,和中方的分歧非常大。
林強生知道,SH那邊的談判過程,產量和出口就能糾結他們雙方兩年時間;然後是德方要求使用德國合資法解決以後的糾紛,法律問題又糾纏了一兩年;再然後是先簽基礎協議還是直接簽署合同,又是一年;然後是銷售問題。
德方把問題一個個提出來,舊問題解決了,又提出新問題,中方疲於奔命,雙方反覆的磋商談判。六年裡總共談判了三十次,SH、京城、德國,這些地方SH的談判組都跑遍了。六年後還是他們自己想通了,繞過中央自己和德方先斬後奏才成功簽署合作協議。
這麼長時間的談判過程,連中央外經貿的人都說,“有這時間,你們還不如自己發展呢!”
其實,之所以和德方談了六年,在林強生想來還是SH方面自己的原因,他們太拿德方當回事了,也太拿自己不當回事了。
谷牧翻著談判計劃書,說道:“既然外商的態度這麼好,我們更應該抓住有利時機,儘快促成這次合作。咱們大家現在就研究一下這份外商提供的計劃書。”
法方提出的合作分兩項,前一個要和汽車廠合資的專案,外方出資和技術裝置佔有合資公司的50%的股份。這也是中央的底線,不過這個底線還得向上彙報,上面點頭才行。
外方想在省城投資一座汽車零配件生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