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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4部分 (3 / 5)

李秋池大笑道:“東翁此言差矣。以貧窮卑弱而告富有大戶,就一定是滿腹委屈麼?未必!如果都是如此,何來鄉痞無賴。以下犯上,就一定是忤逆不孝、不敬長輩麼?也未必,否則何來為老不尊?聲聲血、字字淚的狀子,未必就是血淚真相。”

葉小天訝然道:“既然先生明白,為何如此輕率?”

李秋池正色道:“學生並非輕率,恰恰是三思之後,才有如此謹慎的判決!”

葉小天道:“何出此言?”

李秋池道:“那鄉人頑劣,挑逗烈馬,業已受到教訓了。雖則他是咎由自取,但若照此判決,雖然於公道無虧,卻害苦了他一家人。他無錢治病,恐要落下殘疾,無錢僱人春耕,田地荒廢一年,生計更是無著,到時候難免賣妻賣子,家破人亡。

然則判那鄉紳負責呢,七兩紋銀對那鄉紳來說並不傷筋動骨,卻能救那貧者一門老小。而且也可藉此警誡有錢有權的鄉紳,本來規矩的會更加規矩,本來不甚規矩的也不敢輕易欺擾鄉鄰,不是一舉兩得麼。

再說那公媳吵架一案,公公或許真是為老不尊,但觀其以往作為,太過份的事他也未必就敢做出來,況且他人老力衰,被媳婦一推就倒,又怎能做出真正不法之事。

如果此案判其有罪,老者調戲兒媳,公媳名聲俱損,父子之情破裂,何苦來哉。再者,鄉間農婦中不乏刁民潑婦,存心不敬長輩,有此先例,一旦厭憎長輩,不願奉養,便行誣告的話,罪魁禍首何人?

而不管其真相如何,只以公媳口角判決,有孝義在先,任何人也不敢說東翁判錯了。至於說那二十杖,東翁既知此農婦無辜,難道不會吩咐衙役們只做做樣子麼?判她個不敬而已,有甚了得,如此一來,既維護了一家體面,又不致縱容鄉間惡婦有樣學樣,動輒狀告公婆。”

葉小天被李秋池一席話,只說得目瞪口呆。

李秋池語重心長地對葉小天道:“東翁須知,法之為法,不能為法而法。法理不外乎情理,如何能最大程度地維護治下的穩定和諧,才是最合適的處斷。學生嘗聞海瑞海青天斷案,凡貧者與富者相爭,不問青紅皂白,必判貧者勝訴。凡晚輩與長輩相爭,不問青紅皂白,必判長者勝訴。

這就是道德禮儀為先,結果如何?人人爭相讚譽,送他萬民傘的,脫靴遺愛的,青史留名啊!東翁,維護道德根基方是根本,明斷是非還在其次,什麼叫社情民意,這就是了!”

葉小天繼續張口結舌。

李秋池道:“三國時龐統一日之內處理完百日縣務,你道他什麼也不訪什麼也不問,便能瞭解得清清楚楚?豈有此理!不過是他心有一定之規,不管真相如何,必定判得人無從反駁罷了。

東翁若是不信,只管把這兩樁案子交給白主簿,他的判決若與學生所言不符,學生立即捲鋪蓋走人。大人吶,這兩件案子,你是為了考校我,所以去查了個仔細。

然則一縣正印,實戶口、徵賦稅、均差役、修水利、勸農桑、領兵政、除盜賊、辦學校、德化民、安流亡、賑貧民、決獄訟……,如此種種,百務纏身,容得你一一去查麼,若無此等規矩在心,如何治理得井井有條?

葉小天仰天長嘆道:“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李先生,這個縣丞,還是換你來做罷!”

話猶未了,馬輝跑進來稟報道:“二老爺,銅仁府經歷官李大人到了葫縣,請二老爺速去衙前相迎!”

葉小天登時一愣:“綠帽子王做什麼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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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第85章 這般意思

李向榮放下筷子,面對滿桌美酒佳餚,輕輕地嘆了口氣,神色略顯落寞。敬陪於左手的白主簿馬上敏感地問道:“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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