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1部分 (4 / 5)

H·荷恩敦寫道:

我記得林肯先生對於他的祖先,只向我提過一次,那大約是1850年吧。那時,我搭他的單騎小馬車外出,前往伊利諾州的梅納德郡縣法庭,那次我們要處理的訴狀中涉及遺傳方面的問題,於是他說起了自己的母親。他說,他母親是露西·漢克斯和一位弗吉尼亞農夫紳士的私生女;他認為,自己的推理、判斷能力以及頑強的上進心與漢克斯家族的後輩大不相同,而這些稟賦都從他的外公遺傳而來。他還認為,私生子往往比一般婚生子機靈、強壯。很自然地,他回憶起了去世的母親。馬車搖晃著向前走。他神情黯然地說道:“願上帝保佑我的母親,我一生中所擁有的,以及所期望的一切,全都來自於她。”一路上我們再也沒說一句話。從他沉湎於悲哀的表情可以看出,他正沉浸於往事之中,那是我不能私自闖進去的禁地。但當時他那憂鬱的話語、凝重的神情,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txt小說上傳分享

黯淡的童年(1)

在他的家裡,到處是跳蚤和害蟲,他們連一把刀叉也沒有,用手指抓著吃。

南施·漢克斯——也就是林肯的母親——是由她的舅舅和阿姨養大的。她大概並沒有進校門讀書,這可以從她只以畫記號代替簽字這件事看出來。

南施·漢克斯的童年沒有什麼朋友,因為她的家在叢林深處。22歲的時候,她嫁給了湯姆·林肯。他可以說是全肯塔基州最沒教養的粗漢,一個愚蠢而又無聊的人,靠打短工或獵鹿為生。那些住在叢林深處的人都叫他“連拱”,大概是與林肯諧音吧。

湯姆·林肯是個流浪漢,他一事無成,整天四處遊蕩。飢餓的時候就去打工,找到什麼活就幹什麼活。他修過路、砍過樹、捕過熊,還耕過地、種過玉米、築過木屋。據說他曾三次受人僱傭,乾的是拿獵槍監視犯人的活。在1805年,肯塔基州的哈丁郡曾經以每小時六分錢的報酬僱傭他,叫他追捕、鞭打反抗的奴隸。

雖然在印第安那州一個農場裡住了14年,但是他竟沒有錢來支付十元一年的土地費。對於金錢,他一點概念也沒有。當他在肯塔基州伊麗莎白城的一個商店賒賬買下一條絲質吊褲帶時,他妻子卻不得不在家裡用野荊棘縫補衣服。過了不久,他卻在拍賣會上用三美元買了一把劍。他大概想佩上絲質吊褲帶和寶劍,然後光著腳去散步吧。

湯姆結婚後不久搬到了城裡,靠做木工活養家餬口。他給人建造磨坊,但是,僱主不肯付他錢,因為他鋸的木材根本沒法用,為此他還打了幾場官司。湯姆看出自己只適於在叢林區生活。於是,他就帶著妻子回到了森林邊上的一處貧瘠、到處是石頭的農場裡,從此以後就再也沒有離開山村一步。

在離伊麗莎白城不遠的地方,有一大片“不毛之地”。在那裡,印第安人已生存了上百年。他們放火燒掉森林和灌木叢後,繁茂的青草就在太陽下滋長起來,他們讓美洲野牛在這塊草地上吃草、打滾、嬉戲。

湯姆在1808年的12月間,買下這塊“不毛之地”中的一塊農田,一英畝的價格是66 美分。田裡有一間獵人搭的簡陋小屋,小屋四周生長著野山楂樹;半英里之外,是一條向南走的溪流,名叫“諾霖溪”。春天來臨時,那裡就盛開著山茱萸花。到了夏天,茂密的野草在風中起伏,像一片無邊無際的海洋;天上,老鷹在靜靜地盤旋。而一到冬天,這裡可說是全肯塔基州最荒涼的地方之一,因此基本上沒有人在此定居。

亞伯拉罕·林肯就出生在荒地邊緣的一間獵人小屋裡,時間是1809年冬天的一個早晨。他的誕生地是一張鋪著玉米葉子的圓柱床。二月的絲絲寒風,將雪花吹進了圓木間的縫隙裡,在南施母子身上蓋著的熊皮上方飄過;小屋外面,是一片銀色的原野。9年之後,南施·漢克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