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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部分 (3 / 5)

把尖刀在身上,在回來的途中將他刺傷,在搏鬥中,你的左臂被他割傷,你匆忙之間跳下車,然後一個人偷偷的逃了回來。這就是全部的經過,是不是?”

聽到這些,馬俊峰抬起頭看著蕭曉白,一臉吃驚的樣子:“王明學被人刺傷了?不,不,我沒有和他打過架,我胳膊上的傷,是我自己弄傷的。那把刀,也是他從我這裡拿走的。”

死亡幻覺 第十二章 貪婪原罪

人性是自私和貪婪的,我們在考慮問題的時候,總是自覺不自覺的從利己的角度出發的;在我們的意識中,自己所得到的,都是應該的,而自己失去的或者別人得到的,就是不公平的。正因為人人如此,所以,這世間上才有如此多的煩惱,如此多的紛爭與罪惡。

王明學此次彩票中獎的事情,假如不是因為十元錢是從馬俊峰那裡借來的,根本不會有任何紛爭。這件事情假如分解起來,其實十分的簡單,借款十元,買彩票。如果彩票沒中,那麼,王明學只需要還給馬俊峰十元錢就可以了,相信所有人都同意這種做法。但是現在中了大獎,在這樣只還十元錢給馬俊峰,對方的心理就不平衡了。

相信每一個人,遇到馬俊峰這種情況,都是一腔的憤慨——沒有我借給你的錢,你怎麼可能中獎?說不定就是我的運氣借給你了,不分一部分錢給我,怎麼說的過去?這就是人性,一種最簡單的自私心理。

那天,當馬俊峰知道王明學中了大獎之後,先是震驚,之後是豔羨不已,當聽到是自己借給王明學的那十元錢買的彩票之後,又從豔羨轉為憤憤不平。當王明學請他吃飯慶祝的時候,他一直在盤算著這件事情。越想越覺得沒有自己的十元錢,對方是不可能中獎的,所以對方分錢給自己,也是天經地義的。

王明學是一個神經比較大條的人,他沉浸在中大獎的快樂中,在飯桌上頻頻舉杯,並沒有發現坐在自己對面的馬俊峰的笑容是那樣的勉強。酒過三巡之後,馬俊峰藉著酒勁,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想要分一杯羹,在他看來,王明學最少要分給他十萬元作為自己借錢給對方的報酬。

王明學當然不樂意了,任誰也不樂意啊!你就借給我十元錢,轉眼之間,就要從我這裡拿走十萬,十元變十萬,整整翻了一萬倍,這種投資可比當公務員還要來錢快。王明學雖然差不多已經醉了,但是他只是醉,還沒有傻,他一口回絕了馬俊峰的提議。馬俊峰惱羞成怒,與王明學吵了起來,於是,一場慶祝的宴會變成一場鬧劇,不歡而散。

馬俊峰迴到自己的家裡,越想越氣,思前想後,他怎麼都覺得,王明學應該分一部分錢給自己。就當他準備出門去找王明學理論時,王明學倒是先找上門來了。王明學並沒有跟馬俊峰在錢的問題上糾纏,他好像很開心,但是又有些著急,他向馬俊峰借走了一把尖刀,說明天就會還,並承諾明天會跟馬俊峰商量一下錢的事情。馬俊峰被他這麼一鬨,就拿出了刀套,讓他自己挑選,對方挑了一把尖刀之後,拿衣服裹了一下,就帶走了。

之後馬俊峰就再也沒見到王明學,他上門去找過好幾次,但是王明學家的大門總是關的緊緊的。他認為王明學是躲著自己,於是翻院牆進入王明學的家裡,想去搞回來一點東西作為補償,當時鄰居家剛好看到了,就吆喝了一聲,他慌忙逃走了。這也是他為什麼看到蕭曉白幾個人就跑的原因,他至於身上的傷,按照馬俊峰自己的說法,是他一個人想來想去,覺得自己白白錯過了一次中獎的機會,在衝動之下,自己拿小刀割傷的。

蕭曉白他們仔細的審問了馬俊峰好幾遍,他的供詞前後都是一致的,雖然供詞中描述的情況,存在著諸多看似不合理的因素,但是仔細推敲的話,又存在著這種可能。

為了證實馬俊峰的供詞是否屬實,蕭曉白還特意讓馬俊峰解開了自己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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