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扣上安全帶,靠在椅背上冷笑,故意上下打量他。“很抱歉,你去騙騙年輕妹妹還可以,可惜不合我的胃口。”
他聳聳肩,一點兒也不介意她的話,只是噙著深深的笑意,一邊發動車子。然後,開口問出,打從他第一天見到她,就重複在問的問題。
“下班後,和我吃頓飯吧?”
她的回答,
一如往昔。
“我沒空。”
她真的不知道,這個男人的臉皮到底有多厚。
這三個月來,陳志明每天都問同樣的問題,有時候一天還會問上三、四次。事實上,他幾乎只要遇見她,就會開口約她。
這個無賴,似乎完全聽不懂她的拒絕。
他只是一而再、再而三,鍥而不捨的開口詢問,每次她拒絕,他也沒有進一步的說服或是強逼,只是會在下一次遇到她時,重複他的邀請。
他每天都問,而她每天給的答案也都相同。
她總是毫不客氣的拒絕,而他也總是滿不在乎的聳肩一笑。
有時候,春嬌會覺得,這個男人根本也不是想追求她,而是把這種邀請,當成一種類似早安你好的問候語。
但是,如果不是想追求她,他又何必在她加班時,都為她送上熱騰騰的宵夜?
起先,她把他送來的食物都交給雙胞胎解決。但是,時間一久,她又開始覺得,自己何必跟食物過不去?既然拒絕不了他的好意,那麼她也只好恭敬不如從命。
然後,在她即將下班時,他又會突然出現。
為了繁雜的鎮務,以及即將到來的花卉博覽會,她每天都加班到很晚,工作到十二點已經是家常便飯。
不知道從何時開始,陳志明會在她下班時,出現在鎮公所,敲著她辦公室的門,重複另一段相同的對話。
“很晚了,我送你回去。”
看著那懶洋洋的倚在門上的男人,春嬌將桌上的檔案放進包包裡,再抓起車鑰匙,起身回答相同的答案。
“我自己有車。”
他揚了揚嘴角,沒多說什麼,卻也沒讓開。
這個男人幾乎佔據了整扇門。
他的笑容裡,有著期待。
春嬌眯了眯眼,也露出微笑,然後踩著三吋高的高跟鞋,喀啦喀啦的朝著他筆直走過去。
她在心底盤算的高跟鞋攻擊,被他野性的本能察覺。就在兩人接近,她即將一腳踩上他的舊布鞋時,高大的身影一閃,成功的避開攻擊,也讓出了去路。
哼,算他識相!
春嬌仰起下巴,擠過他的身邊,剋制著不要去感覺他的胸膛有多麼結實、溫度有多麼暖燙。她維持完美的鎮定,走出鎮公所,一路來到停車場。
一路上,她雖然沒有回頭,卻仍可以聽見他穩健的腳步聲,亦步亦趨的跟隨而來。
春嬌坐進心愛的跑車,在濃濃的夜色中,穿越入夜的小鎮。黑夜中的鎮上,車寂人杳。
鎮外的菊花田裡,無數的燈火照亮夜空。而陳志明的黑色悍馬,始終保持穩定的速度跟距離跟在她的後頭,直到她的車子駛入自家庭院。
雖然不願意承認,但自從他每天晚上都開車護送她回家後,在內心深處,她的確安心不少。
這個小鎮雖然不像城市那麼繁華,但壞人可不是隻在城市裡出沒的。
讓一個破案無數、驍勇過人的警長來做她的夜間保鏢,似乎是有些大材小用。其實,在她心裡,始終都知道,她使喚陳志明的次數跟方式,都是讓他屈就了。
這些日子以來,他並非閒閒無事。
短短三個月內,他調派鄰近幾個分局的人手,共同破獲了一個走私案,查獲的海洛因磚價值超過兩千萬。不只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