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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2 / 4)

個情況:第一,他是個畫家,否則不會畫那幅畫;第二,他習慣將顏料放在口袋裡;第三,在真實死亡的時間他沒有很好的不在場證明;第四,週二早上他有很好的不在場證明。

“接下來就是車上發現的焦油印漬。這說明,那個不在場證明的建立需要腳踏車的幫助。但是接下來我就沒法深入了,因為我不知道坎貝爾是什麼時候被殺死的,兇手是什麼時候出發去米諾奇的,以及畫那幅畫需要多長時間等等類似的細節。但是我知道坎貝爾這個傢伙是吵架狂,這個區至少有六個畫家叫囂著要掐死他。

“然而這個案件讓我迷惑的是,六個畫家中有五個都消失了。當然,一個區的五個畫家同時消失也不是什麼極其不尋常的事情。在格拉斯哥有展覽,很多畫家,包括弗格森都去了那裡,而且這裡的人們經常會在晚上出去釣魚,還有千百件正當合法的事情他們可以去做。但是沒有這些人,調查就無法進行。當你不知道這個人在哪裡的時候,就不可能坐下來看他作畫。當時唯一能立刻取得聯絡的就是斯特羅恩,當我調查他的時候,他的證據,不管是週一晚上還是週二早上,都不那麼令人滿意,更不要提他的黑眼圈和難看的臉色了。

“這就是當時案件的基本情況。格雷厄姆消失了;法倫消失了;沃特斯消失了;高恩去了倫敦;弗格森去了格拉斯哥;斯特羅恩在家,但是明顯撒了謊。

“可以說,我幾乎首先就排除了斯特羅恩,儘管我想他可能知道某些犯罪事實。我要尋找的兇手,他的不在場證明是非常完美的,而斯特羅恩的則是如此糟糕和笨拙。格雷厄姆、法倫、沃特斯需要等待,他們可能帶著非常完美的證據出現,我還不能確認。我只希望事情能夠更加明顯和直接一些。根據我的理論,目前嫌疑最大的人是弗格森和高恩,因為他們的證據有外人可以證明。如果高恩的證據能夠成立,它就涵蓋了晚上到早晨整個時間段,那麼,符合所有設想的人就是弗格森。他的不在場證明正是我所期望的——它只涵蓋早晨這段時間,而且每個環節都天衣無縫,他有火車站長、公共汽車售票員等人幫他作證,而這些人沒有必要為此撒謊。如果弗格森真的九點零八分從門城乘車前往鄧弗里斯,那麼他沒有時間作這幅畫。

“接下來,其餘的人也逐一出現。格雷厄姆首先出場,而他根本就沒有給出任何解釋。格雷厄姆給了我當頭一棒,因為他不但是六個嫌疑人中最有想象力的人,我甚至懷疑他想到了我所想到的一切。我可以想象格雷厄姆捏造了成百上千個不在場證明,然後他告訴自己任何一個都有可能引人懷疑,而什麼證據都沒有則可能是無辜的最好證明。我想在那一刻,我認為格雷厄姆的嫌疑是最大的。而且他說他能夠模仿坎貝爾的畫風——他還在現場用自己的方式畫了一幅。我有個很可怕的感覺,那就是我們永遠也不能從他那裡套出什麼訊息。他的行為很完美,他完全抓住了這個事件的正確方向。直到他了解自己即將面對的後果,才作了表態。

“再然後,弗格森回來了。他有足夠多的證人可以證明自己在格拉斯哥,還告訴我們一些確切的時間以便進行追蹤確認。我相信他告訴我們的所有時間都是十分準確的,另外,我還確信他那天晚上沒有睡著也沒有錯過任何事情。我硬闖入他那裡,研究他的作畫方式,這些最終讓我瞭解了他。

“然後我們獲得了艾爾那輛腳踏車的情報。現在,我不想冒犯誰,但是,我真的認為對這個案件的任何推論都要重視這輛腳踏車。整個事情非常奇怪,因此它幾乎不可能是意外事故或者巧合。當然,它並不能說明兇手的特徵,儘管它是門城的腳踏車,但這也僅僅意味著兇手是從門城開始行動的,而任何一個推理很明顯都能得出這個結論。很遺憾,格文那個不幸的搬運工在這個節骨眼上病倒了。如果他能指認出照片中的某人,那麼他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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