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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2 / 5)

列車上的檢票員沒有提供多少幫助。晚班車的先生們一般都是矇頭大睡。在鄧弗里斯站有幾位一等車廂的乘客上車,但他不記得有誰和高恩的照片相似。有沒有人長得像刮掉鬍子的高恩先生呢?列車檢票員知不知道刺蝟拔掉刺是什麼樣子呢?不,他也不知道。畢竟,他只是一個檢票員而不是猜謎專家。鄧弗里斯的售票員強調了同樣的觀點。

將這個單調乏味的調查工作一直進行到尤斯頓的麥克弗森巡官,將注意力轉移到了高恩寄信來的那個俱樂部。傳來的訊息有點振奮人心——高恩先生肯定沒有待在那裡,有一兩封寄給他的信,是被一位持高恩先生名片的先生代領的,那位先生代為簽收。巡官可以檢視收條嗎?當然可以。簽名人是J。 布朗。巡官不知道倫敦四百萬人口中到底有多少人叫做J。 布朗,於是拖著疲憊的腳步走向蘇格蘭場。

在那裡他要求找帕克警長,帕克先生熱情而誠懇地接見了他。任何一個溫西的朋友都能夠得到帕克的關照,而且高恩、大扳手、法倫、斯特羅恩還有那兩輛腳踏車的複雜案情引起了他極大的興趣。

“我們會幫助你找到高恩。”帕克鼓勵他說,“根據你告訴我們的詳細情況我們應該很快就能找到他。如果我們找到他你想怎麼處理?”

“我想,帕克先生,”巡官恭敬地說,“您覺得我們有足夠證據逮捕他嗎?”

帕克仔細思考了一下。

“我認為,”他說,“你的觀點是高恩與坎貝爾在門城和科爾庫布里郡之間的路上相遇,在爭吵中將他殺死。然後他開始覺得害怕,並著手準備偽裝事故現場。第一步是把自己著名的大鬍子剃掉,我猜測他的目的是希望透過門城的時候不被認出來。這肯定是一次尷尬的修面,估計他在假裝自己是一個兩星期沒有修面的人。然後他執行了你們一開始猜測是法倫完成的一系列活動。他把屍體藏在路邊小巷裡,然後將坎貝爾的車開回門城。那麼他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這裡就是最大的疑點!”巡官說,“為什麼他不直接帶回屍體?如果是法倫開著斯特羅恩的車我們就可以很好地理解這件事情,因為他最初的設想是將謀殺推到斯特羅恩身上。但是高恩為什麼要做這麼愚蠢的事情呢?”

“好吧,讓我們考慮一下。”帕克說,“他不知何故不得不將坎貝爾的車開回去。如果有不同的車進來,弗格森應該會注意到。但是,這一次他沒有帶屍體回來,同樣是因為有可能會被弗格森或者其他什麼人發現。另一方面,高恩的車是兩座車,尾座可能沒有足夠的空間藏屍體。他考慮之後認為最好冒險把屍體和自己的車留在巷子裡,而不是直接將死人筆直放在副駕駛座上招搖地開回門城。很好,現在他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怎麼回的?走路?——不,我想應該是從之前提到的旅館偷了腳踏車。”

“非常有可能。”巡官贊同地說。

“你可以把時間表作得更細一些,這裡還留有很多空白。你認為十點二十分坎貝爾的車到達靜石池塘。現在,這個人依然要騎腳踏車返回,但他不會再浪費時間走路去斯特羅恩那裡。因此,如果有什麼區別的話,那就是他可以比我們預想的早一點回到案發現場。他找回自己的車,將腳踏車扔進尾座——我們可以這樣猜測——而且,當時十分黑暗,應該沒有人會注意到。另外,我注意到弗格森說坎貝爾的車是十點剛過回來的。那麼,這就與你最初的時間表吻合了。這意味著兇手在行兇之後立刻就把車子開了回來。但是我看你在這裡作了改變。”

“是的,”巡官回答,“我們認為他把坎貝爾的車停在路邊某個地方,在第二次返回的時候將屍體轉移了過去。如果有兩輛車進入坎貝爾家中,會引起懷疑。”

“正確,但是如果弗格森的時間是準確的,就不應該是這樣。弗格森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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