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方誌年有些詫異的抬頭。
對方問他不記得她了,那就是說從前他們應該是見過面的。
且看眼前這姑娘的模樣,的確是有些熟悉感,尤其是那毫不避諱,但十分清正的目光時,越發覺得自己好像是在哪裡見過她。
只是,他一時有些想不起來,究竟在哪裡見過。
「你是……」
果然是忘了。
看起來,對方對她,可不像她對他那般的。
宋玉蘭登時有些失望,但還是歪了歪頭提醒道:「你忘啦?老虎的糖人?」
說完之後又怕對方還是記不起來,自己又要失望一回,索性解釋了一番:「就之前在街上賣糖人的老伯那裡,你原本要買的老虎糖人,我到那之後要買,但是要等上一段時間,你便將你的老虎糖人讓給我了。」
「原來是你。」經宋玉蘭這麼一說,方誌年頓時想了起來:「我就說方才見到你感覺似乎是在哪裡見過一般,原來是因為先前糖人的事。」
既是覺得在哪裡見過,也就是說,他心裡頭,對她也是稍微有些印象的吧,所以才覺得熟悉?
宋玉蘭這般想,這心裡頓時暖了一下,急忙道:「是啊,上回糖人的事,你可是幫了我大忙的,我一直惦記著往後若是有機會的話要好好謝謝你的,結果一直也沒有機會……」
「舉手之勞罷了,姑娘客氣了。」方誌年笑道。
原本生的就是俊秀,因為長年讀書的緣故,身上滿都是書卷氣,現在微微一笑,溫潤如玉,十分的好看。
宋玉蘭微紅的臉稍稍低了低:「我姓宋,不知道你怎麼稱呼?」
「宋姑娘好。」方誌年再次拱了拱手:「在下姓方,名志年。」
「方誌年。」宋玉蘭在心底裡默默的唸叨了幾次,抬頭時咧嘴笑了笑:「我記下來了。」
見宋玉蘭笑,方誌年也是微微笑了笑。
雨依舊是嘩啦啦的下,而且隱隱有越下越大的趨勢,那濺起的水花已經將腳下的青磚浸濕了大半。
宋玉蘭低頭髮覺,方誌年腳上的鞋子,都已經濕了大半,連身上所穿的衣袍,小腿以下的部分,也都沾水濕了。
宋玉蘭見狀,有些心疼。
「在這裡躲雨怕是也不成,你這渾身也淋的差不多了,只怕是容易著涼,不如到屋子裡頭去吧,我給你熬碗薑茶,去去寒。」
「不了,不了。」方誌年連聲拒絕:「我在這裡躲雨已是多有叨擾,哪裡再勞煩宋姑娘?我瞧著這雨下上一會兒也就不下了,待會兒我也就走了。」
這般的直白拒絕,宋玉蘭頓時有些失望。
不過想想也是,這方誌年顯然是個讀書人,這讀書人平日裡最是講究禮節了,孤男寡女的獨處,於理不合,與他們兩個人的名聲都有損。
尤其是對於宋玉蘭而言。
這般看來的話,這個方誌年到是個為人清正的正人君子,亦是懂得為旁人考慮之人。
宋玉蘭方才的失落頓時少了許多。
「那……」宋玉蘭想了一想,將手中的油紙傘塞到了方誌年的手中:「這雨看著還要再下一段時日,你若是一直在這裡躲雨,到時候天黑了,只怕更加不好走。」
「這傘你先拿著用,趁著現在天還亮著,路也算好走,趕緊回家去吧。」
既是不能邀請對方來家中做客,那倒是不如早早的勸說對方回家,也免得淋了雨,到時候再受了寒,傷了風。
「這……」方誌年有些猶豫。
有雨傘回家去,那自然是好的,可這平白拿了旁人的東西……
「我家中還有傘,你不必在意,回頭你得了空,將這傘送到這裡就是,我平日裡也一直在家,即便是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