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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3 / 5)

有優先發言權。

達爾齊爾十分緊張地清了清嗓子。

“好吧,勳爵、檢察官先生、馬克斯韋爾先生還有在座的各位先生們,”他開始發言——這致辭多少受了些足球俱樂部晚餐儀式的影響,“從目前的調查來看,這位可憐的先生無疑是在週一晚上遭鈍器襲擊而亡,而且屍體被搬運到我們發現的地方。此外,我想我們都同意兇手應該是個畫家;彼得·溫西勳爵指出,在案發現場發現的那幅漂亮的作品肯定是兇手所作。經過麥克弗森巡官的仔細調查,這個地區所有的畫家都能說明在案發前後這一段時間,自己的所作所為——只除了五位,或者說六位畫家,即科爾庫布里郡的法倫先生、高恩先生、沃特斯先生,還有門城的斯特羅恩先生、格雷厄姆先生或許還有弗格森先生。這六位畫家都有殺人動機,而且據大家所知,他們都曾經威脅過死者。更加巧合的是,他們中間沒有一個人擁有合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他們六個人都聲稱自己無罪,如果我們認定兇手就在他們當中,那麼其中的某個人或者某幾個人肯定是在撒謊。

“現在,我們把一切都納入考慮範圍。我傾向於認為調查應該集中到法倫先生身上,為什麼呢?因為與其他人相比,他的犯罪動機更強烈。他似乎認為死者對法倫夫人過分殷勤——我這裡不是要詆譭法倫夫人,這只是法倫腦袋裡的想法。我不能相信一位先生會因為繪畫問題的一兩句吵嘴,或是高爾夫教學過程中的不同意見,或是兩個民族之間的爭論就謀殺另外一位先生。但是,當這個問題涉及家庭幸福,在我看來,就有了很好的謀殺動機。

“我們知道那天晚上法倫離開科爾庫布里郡,下決心要找到坎貝爾並教訓他。他來到小木屋,在那裡被弗格森先生看到了,然後又去了斯特羅恩先生的屋子,並且根據他自己的陳述,留了字條說要找到坎貝爾,與他同歸於盡。這之後他就消失了,直到週二下午三點我們在新加洛韋路上找到他。

巡官和我最初認為,法倫在門城和科爾庫布里郡路上殺了坎貝爾。但是,我們很困惑他是怎麼到那裡的,為什麼用那麼奇怪的方式開走坎貝爾的車——我們不得不將斯特羅恩考慮進來。我們現在知道這個想法是錯誤的。高恩先生在路上遇到了坎貝爾,並且被他攻擊,很有可能是坎貝爾自己把車開回了家。從弗格森和斯特羅恩先生的證詞中,我們同樣知道,在午夜之後,要麼坎貝爾還活著,要麼有另外一個人進了坎貝爾的小屋。我認為這個人就是法倫,因為他一直躲在小屋附近等著坎貝爾。”

“等一會兒。”馬克斯韋爾先生插話進來,“考慮到那張字條和他後來到過小屋的事實,我認為你接受了斯特羅恩的陳述。”

“是的,先生,確實是的。作為法倫先生的朋友,他不得不編造這樣一個故事,並且與法倫的陳述相吻合。我會告訴你們我是如何思考的。我已經把它寫在紙上了。”

警官從短上衣口袋裡掏出一個厚厚的筆記本,從裡邊拿出一張被摺疊成小塊、骯髒不堪的紙。他將它展開放在桌子上,用寬厚的手掌把它撫平之後,遞給檢察官。檢察官將鼻子上的眼鏡扶了扶,開始大聲朗讀起來:法倫案件

晚上六點:法倫在科爾庫布里郡,發現坎貝爾在自己家中。與法倫夫人發生爭吵。

晚上七點:法倫騎車去門城。

晚上八點:法倫到達靜石小屋尋找坎貝爾,被弗格森看到。

晚上八點至九點十五分:法倫出入各個公眾場合,放話威脅坎貝爾。

晚上九點十五分:法倫來到斯特羅恩的屋子,並給他留了字條(騎車)。

九點二十五分之後直到天黑:法倫暗中躲藏,或許就在勞里斯頓或者卡斯特拉蒙路上的某個地方。

晚上九點四十五分:坎貝爾在返回科爾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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