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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2部分 (3 / 4)

頭到腳將樸炳烈的細微舉止一一看在眼裡,知道樸炳烈的話明顯摻了水分,不過至少可以判斷出樸炳烈不是一個騙子,於是道:“我也希望如此,不過我更看重能賺到多少錢。”

樸炳烈道:“等你成了大明星,還怕賺不到大錢嗎?”

張成元道:“成為大明星確實不錯,不過它離我太遠,我更關心眼前的利益,我可不希望忙碌一年後卻連烤肉都吃不起,也不想跟朋友吃頓飯都要被限制。所以我想看到你們在這方面的誠意。”

在娛樂圈,藝人與經紀公司所籤的合約絕大多數都是“奴隸條約”,不僅工作十分辛苦忙碌,賺到的錢也要將大部分上交給經紀公司,藝人只能得到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而且還有各種各樣的侵犯藝人權利的變態合約,比如不能談戀愛,到任何一個地方倒要向公司報備,家人如果有借高利貸等醜事要向公司交代……長此以往,藝人被公司抓到了把柄,就成了公司任意欺壓的奴僕,一些女藝人被逼得陪酒陪床甚至自殺。

雖然大多數公司沒有如此黑心,但娛樂圈的各種黑暗內幕畢竟存在,張成元不得不謹慎一些,雖然他很能打,但還不能罔顧有法律效應的合約條文。

面對張成元的看似合理卻違反娛樂圈潛規則的要求,樸炳烈的心裡有些不高興,不過他沒有表現出來。畢竟像張成元這樣素質的人才千金難買,如果把他嚇跑了,可能一輩子也不能再遇上另一個了。而樸炳烈的野心雖然不算太大,但也絕不甘於一直做個小公司的老總,深知張成元就是他目前甚至一生最大的機會,因此給他不同於普通新人的更高待遇,也不是不能考慮。

考慮良久,樸炳烈終於點頭道:“我相信你會看到我們公司最大的誠意。”從辦公桌當中抽屜裡取出一份合約,在上面修改了好幾處,才將其遞給張成元,說道:“這是我剛擬的合約條文,你看一看還有什麼要重新商議的地方嗎?等協商好了,我便讓人重新列印出來。”

張成元接過來後沒有從頭看起,而是先看了樸炳烈剛剛修改的條文,不由點了點頭。原來,樸炳烈將原來的利益分配從7:3改成“第一年7:3,第二年是6:4,從第三年起到期滿為5:5”。原本的分配比率比起**這樣的大公司的新人合約,就已經好了許多了,現在就相當於一個明星演員的待遇了。樸炳烈之所以如此大方,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培養一個合格模特的費用要遠遠低於培養一個成功的歌手或演員。但不管怎麼說,由此可以看出樸炳烈這人並不是一個黑心的商人,而是一個有些眼光、有魄力的企業人。換做其他公司老總,只怕就要花言巧語來欺騙張成元了。

接著往下看去,一些不利於藝人**的幾個條款也被樸炳烈刪除掉了,或者將其改成在藝人同意的原則下等有利於藝人的條款。比如說“除非藝人同意,不然經紀公司無權私自擅自安排藝人在學校的學習程序。”,“除非藝人同意,公司不能洩露藝人的個人和家庭**。”,“不得阻擾藝人在非通告時間與異xìng朋友接觸。”等等

最後,合約有效期限從十年改到了五年。模特畢竟不是歌手,歌手要登臺可能要練習好幾年,而一般的模特最多培訓幾個月而已。而且以張成元的條件,如果碰到了合適的拍攝環境即便不培訓也能直接上工。樸炳烈擔心合約期限太長,會讓張成元望而生畏,因此主動修改了這條合約。

看完這些,張成元又從頭細看了一遍,見合約上沒有什麼問題,便道:“這些條款我大致同意,不過我年輕識淺,需要將合約拿回去和家人商量一下,可能會耽誤一段時間。”

樸炳烈道:“理當如此,我看你應該還未成年吧,如果沒有你的監護人同意,即便你現在就簽了字,也沒有法律效應。成元,我很期待你早rì成為我們公司的專屬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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