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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3 / 4)

的唇紅齒白,又伶俐非常,長到七八歲上跟著孔父去梨園玩的時候偶然投了一個落魄文人的眼緣。那人獨自租住在梨園東北角的一個陰暗矮屋裡,常年編寫著賣不出去的戲曲本子,明明與眾人一般的窮困潦倒,偏偏還要擺出一副不願與旁人多接觸的孤高矜貴樣子來。如此格格不入的一個人自然沒人願意與他來往,那人也不在意,依舊埋頭寫著自己的文章。這麼一個怪人,不知怎麼就看中了孔多兒,脾氣還是暴躁的,卻會哄著孔多兒讀書寫字。他戲曲本子雖然寫得無趣,文化功底很是紮實,各家雜學都會些,最出人意料的是竟然還會些簡單的英文。孔多兒也肯用功,幾年下來,那人不但連學問帶舉手投足的儀態都盡數教給了孔多兒,併為他改名孔繁嗣。十八歲的翩翩美少年,站在人前就猶如芝蘭玉樹一般,不知情的人看了,只會猜測這是哪家的世家公子,哪裡會知道這只是一個出生於世間最下賤之地的跑堂的兒子呢。

孔多兒曾問過那怪人的名字,可惜那人怎麼也不肯說,只讓孔多兒稱呼他為木筆先生。只有一回那人喝醉了,酒後失言,吐露他本是清朝末年間官宦人家出身的公子哥兒。至於如何飄零落魄至此,家裡人都去了何方,是無論如何也問不出來了。

如果說人生中第一個機緣使孔多兒得到了能改變命運的力量,那麼第二個機緣便是真正改變了他的命運。一次梨園的演出、幾句英文,促使孔多兒與直系軍實權人物張沛森結了緣。那是名動全國的春芳社的一場演出,便衣出席的張沛森卻遇到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麻煩,他帶出來的翻譯竟然吃壞了肚子無法勝任今晚的工作,雖說拉攏那位來自英國的使臣並不急在一時,但那位使臣一貫高傲看不起國人,好不容易邀他出來一次,如果這樣收場未免太可惜。一時間,張沛森最欣賞的春芳社當家花旦的唱腔都無法吸引他。正為難時,坐在旁邊的一個衣飾平凡的青年竟然開口毛遂自薦,張沛森半信半疑之下也只得讓他上前一試。那青年自然是更名為孔繁嗣的孔多兒了,那一次的會面最後賓主盡歡,張沛森也自此對孔繁嗣印象深刻。

成年後的孔多兒雖然舉止外貌都已是全然的謙謙貴公子形象,內裡依然是那個抓住一點機會就拼命往上爬的窮小子。從爛泥地裡掙扎出來的人,比一般人更害怕重新躺回爛泥地裡。孔多兒自此跟在張沛森身邊,以一種驚人的速度向上攀援著,踩著不同的人上位,不擇手段,直到徹底站穩腳跟。

當他重新回到南城時,幾乎沒人能認出他是當年的那個孔多兒。幾月後,木筆先生在一次醉酒中失手打翻了汽油燈,將自己燒死在了屋子裡。孔家人被孔多兒送到了鄉下榮養,此後再沒人敢提起當年的窮小子孔多兒,南城只有一位手眼通天、來歷諱莫如深的孔繁嗣孔先生。

功成名就、坐擁大筆財富的孔繁嗣開始遊戲人間,女人之於他,是畫卷上錦繡河山中的華麗花朵,美則美矣,卻不是必不可少。他隨手摘下賞玩過的花朵不計其數,那些漂亮的、出身高貴的所謂名媛,也不過是一朵昂貴些的花,看似只可遠觀,交換了足夠的籌碼後,依然可以移植到自己庭院裡隨意褻玩。阮憐珠就是這樣的一種女人。薛沁呢,他之前以為也是這樣的,甚至比一般名媛更單純無趣些。臨到分手了他才發現,也許在她乏味、溫吞的表皮下也是包裹了銳利的尖刺的,或者說,他從未認真的試著去了解她。真正的她,竟然有些令他心動。只是,畢竟仕途更重要,而女人,隨處可得。

當孔繁嗣再一次找藉口拋下剛訂婚的未婚妻,從南京千里迢迢回到南城時,他終於意識到自己沒法徹底放開手。傳回來的情報顯示薛沁近日與舒清讓侄子舒斯雲來往密切,而他相當的在意。或許是因為當初陪著她玩純情的羅曼蒂克遊戲不方便下手,沒有真正得到她才一直牽念著嗎?於是聽聞謝藻惱怒於薛鴻霖的拒婚,並主動找上門要求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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