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趣:“什麼新路子?說來聽聽。”
“龐雲貴倒臺已成定局,甭管出力多少,這都算是咱們的誠意。”
“羅英也該做出讓步,先去官府過個名錄,算是打草驚蛇,之後再找羅夫人跟羅婉晴就會變得簡單許多。”
韓澤玉點頭,表示認可,他之所以找不到那母女二人,大概也就是三種情況。
她們主動躲起來了,或是被人帶走,藏了起來。
最壞的結果便是第三種,那就是母女二人已然離世。
韓澤玉認為母女二人一定還活著,不然寧遠晨不會讓羅英苟活於世。
蘇時恩去文淵閣借閱資料,制定了一條適合羅英的檢舉流程。
歷代王朝依靠的皆是宗法制度和血緣關係來維持秩序。
“民告官”此舉,等同於“子弒父”。
所以凡是百姓檢舉官吏,都要先吃個幾十大板。
並且所有刑名案件,必須先提交地方州、縣衙門處理。
地方上給出“不予受理”的結果,才能去找地方上的監察御史。
如果以上部門,包括檢察御史皆不授理,才能透過擊鼓來鳴冤。
但擊鼓鳴冤也是要被打板子的。
就羅英現在的小身板,不足五尺的身高,七十多斤的體重,挨不上十板子,就直接被打死了。
既然橫豎都是個死,那就不如劍走偏鋒,為自己博個機會。
現如今的印刷業十分發達,朝廷對出版物和印刷品管得特別松。
若想檢舉揭發某位官員,只需要花錢找人印傳單,在街上拋撒就可以。
這種方式是透過在大街上散發傳單,製造流言,引導輿論,從而引起京中探子和禁衛軍的注意。
這種方式比較極端,被抓到就會被帶走,不過既可以免除皮肉之苦,又能夠直達聖聽,皇上定會親自過問。
韓澤玉越聽眼睛越亮,心道這個方法好呀!
寫引導輿論的小廣告,他家蘇時恩最擅長了。
再說印刷和分發,那不是有他在嘛!
別人印刷傳單是開闢先河,他印刷小廣告絕對是重操舊業。
想想還有些小緊張,畢竟三四年了,有些手生,他得去練練。
思及此,韓澤玉摩拳擦掌的就想朝著書房奔去。
被蘇時恩一把薅了回來:“先吃飯,之後去問問羅英的意見,他若是不同意,咱們再曉之以情,動之以理的開導他。”
這是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的節奏啊!
相公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