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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2 / 5)

成員,也大多都是在校的學生,以未成年Anti為主。

這些Anti很大一部分,都是某個韓流組合跟偶像的粉絲。而他們Anti的物件,大多都是跟他們崇拜藝人有來往的藝人。全憑個人喜好,才加入這些藝人Anti組織。

在釋出會之前,我特意讓人收集了一下,有關歷年娛樂圈Anti所從事的違法案件。結果讓我很是震驚,從九十年代中期,Anti現象就屢次發生。

只是讓我好奇的是,這些Anti組織成員製造的多起違法事件,為何每次到最後似乎都無濟而終呢?難道說,我們的法律在Anti面前是擺設嗎?”

說完這些話,拿著一疊資料的樸淑玉,同樣很嚴肅的道:“這是我們收集到,關於歷次Anti的資料。我要說的是,這些資料在警局都有據可查,並非虛構的。”

揚了揚手中的資料,樸淑玉很快念道:“94年,大學生金某準備了面具和刀,想拍攝某藝人的裸體照片作為要挾,這位藝人的經紀人為保護她被刺中腹部。

99年,Baby V。O。X組合的簡美妍,因傳出緋聞後收到沾滿鮮血的刀片。還有ANTI在手中握著刀片,假扮粉絲與其握手,最終當場使她的手血流不止。

05年,國民演員宋慧喬的母親曾收到‘如果不給2。5億韓元就用鹽酸讓宋慧喬毀容’的恐嚇信。最後經查實,也是Anti組織成員所為。

06年,東方神起的隊長允浩在錄製節目的休息室,喝了一瓶Anti送給他帶有強力膠水的飲料。最後被緊急送往醫院洗胃,經過緊急搶救後脫離了生命危險。”

聽著樸淑玉念著歷年Anti組織所做的事情,下面的記者都清楚,這些事件都違反了法律。有些行為的話,足以讓Anti處於判刑的處罰。

可很多記者都知道,不少事件發展到最後,大多都是庭外和解的方式解決。一句話,被傷害藝人的經紀公司,為顧及藝人聲譽大多都會低調處理這種事。

或許只有李聖賢,他不需要什麼商業代言,與其合作的也是各大電視臺。就算有Anti的話,想必李聖賢也不會太過在意,才敢在這個時候直面Anti宣戰。

在樸淑玉唸完收集到的Anti事件,李聖賢重新開聲道:“我回韓國居住的時間不長,對於娛樂圈瞭解的情況也不是很多。可我卻知道,政府在大力推行韓流文化。

目前韓流文化在亞洲地區盛行,因為這些韓流藝人,讓更多亞洲甚至於世界瞭解韓國,瞭解韓國的藝人跟娛樂圈。可相同的,Anti也開始盛行於其它國家。

我有些不解的是,Anti組織製造瞭如此多的惡性事件,為何政府大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態度解決呢?推動韓流文化,是依靠韓流明星,還是依靠這些Anti成員呢?

如果藝人,能起碼的人身安全都沒有保障,又何談替推動韓流文化做貢獻呢?例如今年的事件,還涉及到兩位中華籍遊客的人身安全。

而他們來我國旅遊的初衷,就是因喜愛韓流明星而來。最終卻不辛在此次事件中受傷,幸好兩人的傷勢並不大礙。可對他們而言,這次的旅遊體驗將終生難忘。

若是訊息傳到愛好韓流文化的人群中,他們會以何種眼光看待韓國呢?那些人又會以何種眼光看待,我們的治安環境呢?這影響,將是極其惡劣跟深遠的!”

將此次打砸事件,直接上升到推廣韓流文化的國家政策上,李聖賢這一招會讓那些Anti組織,在接下來的日子只怕不好太好過。

可很多記者都清楚,繼續任由Anti組織猖狂下去,未來這些Anti所形成的惡劣影響,還真有可能影響到韓國的聲譽。看來這次李聖賢,又要掀起一輪娛樂風暴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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