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心做了決定之後就不再想東想西。
既然決定要走,那就把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
離開的準備工作比她想象中的準備的更快。
最終只花了4天的時間,所有的一切準備就緒。
不過林宛心說要一天的時間肯定是有原因。
到了第五天的時候,公安局的人找上門來。
“林宛心,有人告你強搶孩子,拐賣兒童,現在請你跟我們走一趟吧。”
“你就是郭雅芳吧?你就是郭雅芳吧?是那個被搶的孩子?麻煩你也跟我們走一趟吧。”
郭雅芳抬起頭來看著林宛心,林宛心微微一笑,給了她一個安心的眼神。
郭雅芳把心放回到肚子裡,接著朝著公安點了點頭。
“我是郭雅芳,但我並沒有被拐賣。”
“請各位公安同志調查之前,順便在村子裡帶上幾個證人。”
郭雅芳知道她們要走了,現在不想過多的浪費時間,所以才提出了這個請求。
公安局的人覺得她說的有道理,點頭後同意了下來。
跟著他們一起下山的還有附近的幾個村民。
林宛心已經提前找過他們,也跟他們打好了招呼。
林宛心讓他們只要說出自己真實的所見所聞,到時候可以給他們一些改良過的種子。
林宛心多次賣菜,住在附近的人早就看到過她種出來的菜有多受歡迎。
林宛心也送過菜給他們,他們嘗過那些菜的味道確實與眾不同。
他們早就想要林宛心的菜種,之前也私底下求過幾次。
林宛心之前沒同意,這次因為這件事情主動提出給好處。
村民們一看到有這樣的好事,一個個立刻就去了。
反正去公安局只是說真話而已,又不用他們故意撒謊。
說幾句話就能得到夢寐以求的東西,正常人誰不願意?
公安局的人也沒想到,他們不過是找兩個人去錄筆錄,沒想到最後浩浩蕩蕩的一堆人要跟著去。
更離譜的是,因為他們的隊伍太過龐大,出村子的時候被很多人看到。
村子裡的人問過情況,聽說是去給林宛心作證,竟然有不少人主動前往。
一個普通的審訊,最後同一個村子去了20多個人。
公安局的人是見過大場面的,還是第一次見到這麼大的陣仗。
人被帶到之後經過突擊審訊,最後得出來的結論是,郭雅芳是被林宛心撿回去的。
再加上這麼多村民作證,林宛心被無罪釋放。
“既然來都來了,那就順便告一告郭家人虐待兒童的事情。”
林宛心之所以要等到這時候走,就是為了把這件事情處理完美。
如果郭家人知道自己理虧,懂得息事寧人,後續不再來找麻煩,林宛心自然也不會去公安局告他們。
現在他們在自己打了人,好想把郭雅芳賣掉的情況下又來反咬一口,那她可是忍不住了。
之前她早就跟郭雅芳商量過,若她家裡人還不肯放過她們,那她只能下手了。
郭雅芳當時就點頭了,表示自己知道輕重。
這次兩人過來公安局錄完口供,郭雅芳自己主動提出的這個要求。
“我家人總是打我,經常把我打的全身是傷,我是迫不得已才離開這個家的。”
“現在我要告他們虐待兒童,告他們把我打傷!”
郭雅芳擼起衣袖,露出了胳膊上的傷口。
“當初若不是他們這樣打我,我根本不可能離開。”
“在我瀕臨死亡的時候,是宛心姐姐救了我,並把我帶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