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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2 / 2)

了,這局勢,借多少錢給傳勇都得輸光。奉承他是一碼事,借錢給他又是一碼事,老闆門兒清著呢。場上憲國被他借光了,老闆擺明拒絕了他,小海和他一樣是輸家,只有我手裡有錢。他把目光轉向了我,說:“老三,你倒3萬,我坐最後一莊好不好?就3萬,明天肯定還給你。”我說:“我借給你?萬一你用借我的錢把我贏了,我不是傻×嗎?”傳勇一看我這樣說,就不再堅持,站了起來。是時候該撤了。我說:“明天電話聯絡。”大家都表示同意。散局了,我點出1000丟給傳勇,給憲國1000,因為表面上看憲國也是一個輸家,所以當著大家面還是要給的,給老闆500,算是贏了的喜錢。然後我和小海帶著錢出門揚長而去。

我倆找了個地方把車停下,開始點錢,贏了6萬多一點的樣子。這裡有憲國1萬多,傳勇5萬,剩下的就是贏了10萬的債。過了一個小時,憲國和我們聯絡了,我們湊到一起,把憲國的本錢先還給他。憲國說:“傳勇明天早上給我錢。我明天上班了就去找他。”原來我們分手後,傳勇就說輸得真是窩囊,出千戴隱形眼鏡都不好用,主要是這裡(那個門臉)太暗。最後倆人又扯起第一階段傳勇的5萬元應該怎麼算,憲國死活咬定了都應該傳勇自己承擔。憲國說是因為傳勇的眼神不夠用才會輸的。最後傳勇也認了,畢竟錢都是經他的手出去的,而且如何配牌都是他自己說了算,憲國根本沒機會給他任何建議。最後傳勇表示第二天就能把錢還給憲國,絕對不耽誤他買房子的事。

第二天憲國果然拿到10萬元,看來傳勇實力確實雄厚,早知道這樣,多準備點好了。我給小海和憲國一個人分了5萬,這次抓凱子就算圓滿成功了。

後來傳勇還透過憲國約我們再玩。愛找誰玩找誰去,我是堅決不去搞他第二次。不是我仁慈,而是怕他給我下籠子。雖然當時把他當豬殺了,難保他不醒過神?人家好歹混上了一個小領導幹部的職務,這點頭腦應該是有的,當時迷糊不代表總迷糊。憲國曾動員我們繼續去搞他,我死活沒同意。

後來,據說傳勇因為好賭,被局裡找去談話。再後來就被撤了所長的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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