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他發動車子的時候,從倒車鏡裡,看到一位舊朋友,改主意,“大趙,你們先回去,我還有事兒。”他就拎包下車,跟朋友吃飯去了。海鮮酒樓的服務生,能證明案發前一段時間,他確在海鮮大酒樓。
可是根據大酒樓服務生提供的,春兒離開至常藍辦公室的時間,也是被害人的遇害時間。死者斃命於那家體育器材店旁的地下室停車場,從海鮮大酒樓走到對街的地下室停車場,行兇之後再打車去常藍的辦公室,也不是不可能。
重點,春兒說他根本沒拿兇器棒球棍,大趙則說他沒注意到春兒有沒有拿棒球棍離開。誠然,這件案子大趙和春兒似乎都有可能是兇手,但是,大趙有不在場的人證,有不相干的路人證明當時他開車帶著女朋友離開那條街。春兒沒有,他一直在那條街附近,甚至他都不能證明他從車上下來的時候,有沒有把棒球棍帶在身邊。
那警察叔叔說了,“你朋友跟你一起吃飯,她應該能證明你有沒有帶著棒球棍吧?”
春兒支支吾吾,“我不知道那個朋友是誰。”這叫什麼話呢?不知道對方是誰,吃球飯啊,真被這二少爺給氣死。
沒人給春兒作證,他自己都含糊其辭,前言不搭後語的,說不清來龍去脈。而棒球棍上又只有他和體育器材店售貨員的指紋……
可是售貨員一直在店裡守著,證人多多。春兒沒有,春兒那個時間正在街上邊跑邊攔計程車,送他到懷家公司的計程車司機提供的,春兒上車的時間,不足以洗脫他的嫌疑。
“我們目前的勝算只基於系春沒有殺人動機。要是找到和春兒一起用餐的朋友,對他幫助會更大。”律師說,“還可以找找那天,在那條街上,有沒有人記得見過系春……”
那就趕緊坦白他到底和誰一起午飯吧,懷家上下,齊齊等著春兒說出那個名字。
可惜……
春兒有他的考量,小珍珠還在吸毒,讓她出來給他作證,不是要害她進局子?他沒殺人,就是沒殺人,早晚會水落石出的事兒。可小珍珠吸毒,那是板上釘釘,實打實的。權衡一二,春兒打定主意,不說!無論家裡人和律師怎麼問,就三個字,不知道。再說他確實是不知道啊。
就這麼沒心沒肺的傢伙,衝著守護在接待室的警察,眉花眼笑,“只要我沒做錯事,就應該沒事的對吧?你們肯定會查出真相,不急!”
他不急,家裡人不是急嗎?再者說,你想讓人給你查出真相,你得提供線索是不是?懷建軍氣炸了,青著張臉跳起來,叫警察,“揍他,逼供,往死裡揍!看他說不說!”
這就是家長!自己捨不得,指著別人動手,真要給打傷哪兒了,他樂意嗎?
人警察叔叔才不幹呢,回應,“對不起,我們有紀律的。”
後來系青勸,“爸,媽,你們先回去吧,我和春兒談談。”
等家長們走了,接待室裡只有青兒和春兒兩個。春兒伸手摸摸青兒的絡腮鬍子,“媽誒,你留了多久啊?”
青兒得意,“半年,怎麼樣?帥不?”
“帥啥啊,跟塔利班似的。”春兒嗤之以鼻。
“這是馬克思的鬍子。”說起他的鬍子,青兒總是幼稚的
春兒翻白眼,“扯犢子呢,老馬的鬍子長在老馬下巴上。”
青兒固執,“他借給我了。”
“肯定?”
“肯定!”
兄弟兩個相視一笑,繼而大笑。青兒一如尋常,親暱地,巴掌輕輕拍一下春兒脖根,言歸正傳,“告訴我,怎麼才能找到你的朋友?”
春兒搖頭,帶著某種對青兒來說,久違了的溫柔,幸福,堅持,甚至是滿足的神情,說,“不行。”然後,他傻乎乎安靜了一會兒,摸了摸自己的嘴唇,絕對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