捱了一棍,再也說不出什麼話來。
真要賣這田莊,羅爾雅心裡也很捨不得,可這裡簡直不是人呆的地方了,她心裡盤算著,是先出典呢,還是乾脆賣掉呢,只是現在年成不好,要賣也講不上價錢……一時間許多苦惱,到晚上解了外袍還遲遲不進被窩,對了油燈只是苦思冥想。
“罷罷,明日再想法子。”她一邊這樣想,一邊解了綁胸的白布,就要吹燈睡下。
這時候忽然就聽見風響。
“不好!”羅爾雅剛想到此,脖子已經被一根布條緊緊地勒住。
第四十一章 身份暴露
更新時間2013…1…5 18:35:45 字數:1583
背後一陣大笑:“原來是個雌兒,我張志清教你害的好苦,這回你可落在了我的手心裡了。”
原來這張志清因為是獨子,父母一向嬌寵,便交了一班狐朋狗友,學了嫖妓賭錢,把家產都賭完後,索性連老婆都騙了賣到妓院裡,既然老婆賣掉了,再加上縣裡賭債嫖帳欠了沒還的還多,索性就不回縣裡,於是便流落在外。他這樣一個吃慣用慣的公子衙內,一份有田有房的家產還不上兩年都花銷完了,賣老婆的三十兩銀子,能禁得住他用幾天?
不兩日嫖賭都乾淨了,於是先做乞丐,後來被碼頭工人看中做了應急妻子,跟了碼頭工人做些挑擔拎包的活兒,到得這份上自然也就沒有什麼錢可賭,什麼妓女可嫖,只有一碗飯吃。
他一個吃慣用慣的公子,到了這份上,哪裡甘心過這種窮日子!
日日只是想怎樣再能發財,也曾經指天畫地,咒罵老婆不賢良,要是肯在家裡接客,他豈不就可以拿老婆的賣肉錢出去嫖了,豈不就不會被逼到賣老婆的地步?
就是我被你逼得賣了你,你也只該好好地在那裡接客,我過兩日花完了錢打上門去,告那老鴇買良為賤,訛她幾兩銀子,豈不人財兩得,多麼快活!
可惡這老婆怎麼這麼不賢良,怎麼不兩日就勾上一個相好的小白臉,贖身快活去也,撇得我張志清好苦!另外還有一個苦惱處,你勾的這小白臉還是文盲,都不曉得另外寫一張文書,拿的還是我賣老婆的原契約,我都不曉得買我老婆的叫什麼名字,不好上門去訛人,我張志清好苦也!
所以日日地咬牙咒罵,只是找不到陶立雪。
前番在碼頭上看見陶立雪後,企圖訛詐羅爾雅不成,被縣官打了五下板子,心裡更加怨毒,且又恨那個工人不肯與他作證,叫老婆和銀子都白白地在眼前溜走了,發狠要跟了去,只是腿傷未好,不能到京裡告狀。
也是湊巧,羅爾雅不久又從這條路過,張志清看準了那船,到晚偷了碼頭工人的積蓄做路費,一路跟了過來。
卻又因為羅爾雅此次帶了個穆關保做保鏢,所以跟了一路,不敢下手。
直到這田莊上,因為房子大,又因為傢俱都沒了,所以羅爾雅打發穆關保到樂老兒家裡歇息,沒了保鏢,這張志清便摸到臥房,準備勾了老婆再拐些東西走。
也是不湊巧,羅爾雅脫了外袍卻沒馬上吹燈,被他看到了真相。
一時間心裡歡喜無限,老天到底是照顧我張志清啊!
原來買我老婆的監生是個雌兒,哈哈,這大楚的律法,不承認女人有財產權,也不承認女人有什麼功名,只要奸了她,做了她的夫主,她的財物就都是我的了,她的功名、爵位(可惜她居然還沒掙到什麼爵位)就都是我的了,連她這個人都是我的了,待我奸了她——女人嘛,只要奸過一次,從此就死心塌地是我的人了,要打要殺要賣,都是我一句話啊。
順手搶了布條勒住了羅爾雅的脖子,對著陶立雪喊道:“陶家小賤人!”
陶立雪剛要呼喊,一聽到這噩夢般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