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願不願意,她現在都是顧家的顧貓兒了,而不是現代的華明明瞭,她既然已經來到了這個社會,那麼只有去適應這個社會,瞭解這個社會的規則。只有深入瞭解了這個社會,才能為自己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只有乖孩子,做壞事的時候才不容易被人懷疑,這是她從小就懂得道理。
她現在的生活過的也不錯,家裡雖說不富裕,可也不算窮,從沒餓著過她,平時的飯菜也不是她之前所想的,一年難得吃一次葷腥,肉雖不多,可魚蝦之類的水產是時常上桌的,還有漫山遍野的水果任她吃。自打爹爹種了舅舅帶回來的糧食之後,家裡的主食也豐富了許多,除了沒有網線,生活無聊了一點之外,她對重生之後的生活還是非常滿意的。
在穿越的家庭家境不好的情況下,她也想不出什麼致富的法子,她既不會燒玻璃、做肥皂,也不會開店做生意,更不懂什麼農業知識。唯有在看到姆媽把清理出來的蠶沙丟掉的情況下,才想起自己初中上地理課的時候,那張桑樹、蠶子、蠶沙和魚的迴圈圖,當時老師也講過蠶沙的營養價值很高,用蠶沙喂畜禽,往往收到很好的效果,她就纏著問姆媽要幾隻小雞養著。
王氏也一直想要養幾隻母雞,可實在是太忙,才耽擱了下來。南瓜來了家裡之後,承擔了大部分的家務活,她就輕鬆了很多,正想著要養幾隻雞,就順著女兒的意思,就用一匹自己織的土絹換了二十隻小雞仔回來。貓兒平時的任務就是餵雞和看著這幾隻小雞,別讓它們走丟了。
把一些切碎的米糠和曬乾的蠶沙灑在地上,小雞雛飛奔上來,爭先恐後的啄食了起來。貓兒把院門關上,掃了一眼小雞雛,確定二十個一個沒少之後,就坐在小凳子上,對著一塊塗黑的石板,用蘸水的毛筆,對著石板寫起字來。
古代娛樂少,她又不想跟一群流鼻涕的小孩瘋玩,除了練字畫畫之外,也想不出其他打發時間的事情了。她前世三歲開始練字之後,就堅持每天練習一個小時書法,幾乎沒有斷過。到了古代之後三年沒握毛筆,早就心裡撓的癢癢的了!
幸好吳地風雅,文風盛行,對於女兒讀書認字接受度也高,家裡幾個哥哥又都是認字的,她才有機會接觸到了毛筆。唯一可惜的是,古代紙墨都太貴了,她一個月也就一兩次機會能在紙上練習,平時對著石板練習。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受了古韻的薰陶,到了古代之後,她的書畫功底可以說是日進千里。以前她畫工筆的時候,一定要用鉛筆打稿之後,再勾線渲染,而現在可以直接用毛筆打白描稿寫生了!寫意畫更是揮灑而至,再無以往的死板。書法方面,從前世到今生,她也要練了近三十年的書法,自覺現在的字雖談不上大家風範,可也能見人了。
“阿囡,怎麼還在練字?不跟哥哥出去玩嗎?”王氏捧著一大簍子黑黑的蠶沙走了出來,見女兒還在石板前練字,不由搖頭,這丫頭要是男孩子多好!可比她幾個哥哥都用功!
貓兒手裡的毛筆輕輕的一顫,一筆寫壞了,幸好是石板!她閉了閉眼睛,她前世的小名也叫阿囡,她都快三十了,爸媽還是寵愛的叫她阿囡,連死前念念不忘的還是她。每次聽到王氏寵愛的喊她阿囡,她既傷心又感動,或許她應該試著放下?他們也是家人啊!無論古代現代,父母愛孩子的心總是不變的。貓兒默默看著石板上的地藏經,從她能寫字開始,她每天必定會為父母寫一遍地藏經。
“囡囡不去,哥哥他們只會欺負囡囡。”等貓兒抬頭的時候,臉上已經是一臉燦爛的笑容,“姆媽,囡囡幫你。”她拿起父親給她特製的掃把,把王氏倒在地上的蠶沙掃到陽光下。
“傻孩子!哥哥們都是喜歡你啊!”王氏笑的一臉開心,貓兒長得太可愛的,村裡的男孩子既喜歡跟她玩,又要弄哭她才開心,她笑著搖頭,孩子小時候不都是這麼過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