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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部分 (2 / 4)

王明學送他回學校的情節,其實是以前發生過的事情,而不是當晚所發生的。

這種大腦加工記憶的行為,正是因為他對那段記憶的焦慮而產生的,只有在大腦加工記憶之後,他才可以安心的睡眠。可以這麼說,這種記憶加工,就是為了欺騙自己而存在,這是一種自我欺騙的行為。

瞭解到了事情的真相,蕭曉白倒是有些犯難起來。因為現在手頭掌握的所有證據和線索,都無法證明李向東的故意傷人行為,自己瞭解到的這些,又是透過催眠這種特殊手段而得到的。催眠下得到的供詞是否可以成為合法的供詞?蕭曉白還真的不知道,據他的瞭解國內還沒有過這樣的先例。國外倒是有這樣的案例,但是依然存在著爭議,因為催眠術本來就是一種具有風險的方式,被催眠者的描述,很多時候會產生偏差,因為他們的意識中存在著“希望”,某些時候,他們會錯誤的把“希望”當做事實描述出來。

即便是催眠的供詞能夠作為證詞使用,李向東這個案子也是不可能實現的,因為吸毒產生的幻覺,李向東在揮刀刺傷王明學的過程,在他的描述中,一直是自己在面對一個怪物搏鬥。這種證詞如何拿到法庭上去使用?難道要讓法官去聽一個類似玄幻故事的證詞?然後告訴法官,他口中所描述的怪物,就是他的舅舅王明學?

刀柄上雖然提取到了與李向東指紋吻合的殘缺指紋,但是指紋太小,無法進行嚴格意義上的排他性對比,即便是證明了指紋是李向東的,也不能證明李向東就是刺傷王明學的兇手——在李向東的口供中,在去往夜總會的路上,他曾經把玩過那把尖刀。尖刀上的指紋無法確認,也就無法證明李向東曾經刺傷過王明學。

現在唯一可以使用的線索就是李向東牛仔褲和運動鞋上的血跡,這些血跡透過DNA對比,可以證明李向東曾經接觸了受傷後的王明學,但是這些,恐怕也無法證明李向東曾經刺傷王明學。隨便一場打架行為,都可能讓李向東的衣物上沾上王明學的血跡,諸如此類的說辭,蕭曉白都能想得到,辯護律師如何不能?

想到這裡,蕭曉白有些頭大了,這個案子到了這一步,該如何去結案?如何寫報告?難道真的要用推斷來作為結案證詞麼?

正當他坐在辦公室裡苦思冥想的時候,小朱興沖沖的跑了進來:“蕭哥,醫院那邊說串子醒了,我們去醫院看看他吧!”

死亡幻覺 第廿四章 忘恩負義

蕭曉白本來準備了一肚子的話,想要跟小錢說,但是當他進入病房之後,看到小錢忍著疼痛擠出的笑容,所有的語言都化作了烏有,只是緊緊的握住小錢的手,半天才擠出了一句話:“好好養傷,案子的事情還有我們。”

小錢的鼻子上還戴著呼吸器,透明的呼吸器外殼上,不時被撥出的水汽吹出發白的霧氣。小錢努力的擠出一絲笑容,沒有血色的嘴唇蠕動著,但是卻發不出聲音來。蕭曉白低下頭,將耳朵俯在他的嘴邊,也沒有聽到他說出任何話來。大概是知道自己發不出聲音來,小錢艱難的伸出了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擺出了一個V的手勢。這個象徵著勝利和喜悅的手勢,卻讓蕭曉白心頭沒來由的一酸,呼吸也隨之急促起來。

作為刑警,因為工作的性質,他們整天接觸的都是生離死別的故事,蕭曉白原本以為自己對這些場景應該早都免疫了,因為平時工作的時候,死者的家屬在一旁哭得死去活來的事情是常有的,而自己這些刑警依然照舊工作,早就不為之所動了;但是此時此刻,蕭曉白才明白,之所以可以堅強如常,那是因為受到傷害的並不是自己身邊的朋友和前任,當自己遭遇到這一切時,依然會傷、會痛。

醫生的話及時為蕭曉白解了圍,他出聲提醒蕭曉白探望時間到了

因為小錢受傷過重,需要更多地靜養,探望時間僅有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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