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抬手點一下蒼蒼的頭,“看你都搞些什麼女人?”
“強子,你跟鐵頭一塊玩出來的。這事我來管,你甭出面了。”大正說。
沈樂雨有些迫不及待,“媽的,為個娘們兒敢動刀子,我找人廢了他去。”話說得好像她不是個姑娘。
強子拉住沈樂雨,“冷靜點,小雨。你弄死他又能怎麼樣?”然後對大正說:“大正,動蒼蒼的那幾個小子你回頭去教訓一下,就當我不知道。別見血,明白嗎?鐵頭那邊,我去找他說,剩下的用錢解決。”
“行,我知道了。他們那幫人都有點兒案底,我從醫院已經弄了一張‘重傷鑑定’,你就跟他說,三天之內賠償醫藥費加精神損失費五萬,不然我這邊就報案,夠他們喝一壺的。”大正心裡曉得,哪能賠得了五萬,留了很大的講價空間而已。況且醫院裡有熟識的醫生,算做醫生的親屬住院費用會很低,總的花費也就五千差不多。
“對,只能這麼辦。”強子安撫好沈樂雨,走到床邊,“蒼,給我個面兒,這一刀別想著還回來了,拿點錢算了,行不?”
“沒事,都聽哥的。”
……
下午剩下沈樂雨和阿四在醫院陪著蒼蒼。大正帶一幫人跟著強子去找鐵頭談判,期間帶兩份相同的協議書回來一趟讓蒼蒼簽字畫押,大致說蒼蒼因口角與某人發生矛盾,某人誤傷蒼蒼,經協商,某人賠償蒼蒼一萬員醫藥費,從此雙方既往不咎。
沈樂雨打趣道:“蒼蒼,你這胳膊也忒不值錢了。”
出來玩的人一定要有自知之明,有多少錢辦多大事,幹什麼之前先掂量清楚自己的實力,不能做愣頭青,只會打打殺殺的,混不出來。除了傷天害理的事情一般到錢上都好說。比如蒼蒼這種年輕人打架,賠幾個錢了事,如果被警察抓住,在受害人不追究的情況下往派出所關兩月便放了。沈樂雨以前見過一個出來 玩的小年輕喝多了,耍牛逼,把一個蹬三輪的大爺打折一條腿。警察抓住他後直接判三年,賠了錢也不頂事,打老人屬於行為惡劣,法院不會輕判。
傍晚時,大正和強子揣著五千現金回到病房,連同協議書交給蒼蒼。
“蒼,另外五千在醫院壓著,這有條兒,等你出院時交給醫院,餘的錢就給退了,我墊的錢已經抽出啦。”大正在口袋裡翻出押金條遞給蒼蒼。
蒼蒼數出兩千壓在枕頭下,剩下的錢又塞給大正,“正哥,過會兒給弟兄們買幾包煙抽,晚上帶大家去吃吃飯,找個KTV唱唱歌。”大正沒有言語,直接收下。蒼蒼看得出來,有的人衝交情來幫忙,有的人看好處給辦事,不管哪一種,意思一下往後才能更好混下去。
“砍蒼蒼的是什麼人物?見了沒?”阿四問。
強子說:“是個新人,出來玩不久,不懂事,沒錢就敢鬧事?鐵頭開始也不曉得這事,幾個人湊才湊了一萬。”
“蒼蒼,你他媽怎麼就不惹個有錢的主啊?”沈樂雨鬱悶。
酒足飯飽後,一夥人開到“紅蘋果夜總會”,進包房時沈樂雨在門口似乎撇到一個熟悉的身影,徵了一下。
“怎麼啦,小雨?”一個朋友問她,“進來啊。”
“哦,你們先坐,我去個廁所。”沈樂雨循著那個身影過去。
包房裡,大正眼睛掃一圈,“唉,小雨呢,剛剛不是還在?”
“她去廁所了。”
“廁所?這包房帶廁所啊?”
沈樂雨走到一個包房門口,剛好出來一個人,定睛一看,“咦,紅姐,你在啊?”
“嗯?啊,小雨,你也來玩啊?”廖紅表情有些不自然。
“蕭嫻是不是在裡面?”
“蕭嫻?沒有啊。”
“哦,”沈樂雨迅速往包房裡探一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