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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2 / 5)

第一現場發現的強力膠,與第二現場粘住死者眼皮的膠水,是相同的。”

絕大多數與會者包括薛蓉蓉自己,都沒聽明白這句話的意思;更讓她感到納悶的是,她不記得今天把什麼證據交給檢驗科。

劉隊長接過化驗單,掃了一眼,剛想叫薛蓉蓉解釋一下,麥濤說話了。

只見他悠然自得地娓娓道來:“這件事薛大姐和我打過招呼,就由我來說明吧。眾所周知,第二個被害者的眼皮被粘上了,這是否是個巧合,我起初不理解。另外,鑑於本案與陶曉薇死亡一案,使用的兇器和諸多細節都不相同,一時間,我們都很難斷定,兩起命案是不是一人所為。為此,薛大姐重返現場,發現了在第一現場兇手未完成的工作。

“兇手在第一案的時候,就已經制作了特定的兇器,兇器為上下兩個部分,表面上看,跟一支香水瓶子差不多,不過擰下蓋子,卻可以抽出一支鋼針。瓶子裡裝的,也並非香水,而是強力膠。不過由於第一次準備的疏忽,兇器有個裂縫,他不便使用,這才隨手抄起塊磚頭,砸向被害人頭部。

“我們曾經有個疑惑,如果是一般的小劫匪,殺了人,應該趕緊拿著財物逃走。可本案兇手沒有這麼做,他反而將屍體拖進草叢,究其原因,就是為了粘住死者的眼皮。這個細節我稍後再作解釋。”

“第二案件中,兇手完成了這個工作。但在第一案中,他受到一條流浪狗的打擾,而被迫放棄了。事後,裝著膠水的兇器,被流浪狗叼進了自己的巢穴,這就是我們發現兇器的過程。

“因此不難斷定,兩起案件確係一名兇手所為。

“可兇手幹嘛要粘住死者的眼皮呢?就像我剛才說的,這就和他取走死者的證件如出一轍。取走證件,也可能是為了滿足兇手某種不正常的幻想,或者是收集戰利品。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拿著這個證件,他也不可能偽裝成被害人。因此,他的動機,更多是心理上的問題,而不是實際應用。

“之前說過的,兇手並不是簡單的仇富,因為還有許許多多更有錢的富人,他卻沒有選擇他們,而是將目標鎖定在公司管理人員身上。我在這裡做一個大膽的設想,兇手是個懷才不遇的傢伙,他可能在原有的公司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或正要被辭退。這種壓力,慢慢變化為對管理人員這個特定階級的仇恨。兩名死者雖然同住在天堂苑,但公司是不同的,可見兇手是從被害人的外觀來斷定的。兩名被害人穿的,雖然都是公司的套裝和西服,不過從品牌上,從兩人的姿態裝扮上,還是能看出他們並非一般小職員,兇手正是看準了這些,尾隨他們,伺機下手,殺人還不過癮,還要將他們的眼皮粘上……”

麥濤說著,剎那間瞪圓了雙眼,神情有些嚇人地念叨著:“那就好像在說,瞧瞧吧,平時張牙舞爪的你們,也有今天!好好記住老子的模樣吧,你們永不瞑目,再也沒有翻身的那一天!”

會議室裡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看著彷彿鬼上身的麥濤,似乎在這一刻都感受到了兇手對於死者精神和靈魂的無限盤剝。人人倒吸了一口涼氣。 。 想看書來

麥濤的伎倆(2)

嗯!表演得不錯!麥濤總是暗地裡告誡自己:你不是和一群學者打交道,別想透過學術方式讓他們相信你。如果你想得到警方的最大信任,就要用你的表現來打動他們。這並不是說警察都呆板木訥,而是他們從事破案的工作太長,早就形成了思維定勢。

當然,表演要見好就收,太過也不行。麥濤把身子往後靠靠,讓自己坐得舒服了一些,繼續說:“鑑於兇手的作案間隔很短,地點又都發生在天堂苑。我的另一個想法是,兇手就是天堂苑的人,也許就是個白領,樣貌不引人注意,他依然會再次出手,因為他的報復是無止境的。他精於算計,從事腦力方面的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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