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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2 / 5)

帶。”

科長的臉上浮現出一種無可奈何的神色。

“真是個不可思議的案件呀!剛才聽你講的這些事,我總覺得在什麼地方有點不對勁兒。早川在東京的可疑活動,從他的家裡找出了殺人物證,要說材料都湊齊了,但我總覺得似乎還遺漏了什麼重要的事情,好像還缺點什麼。道警要是決定了什麼事情,我看我們這邊還是不要受他們的干擾,獨立進行調查吧!”

“明白了。”

“但也有困難啊!死了的市長的東西在早川家被發現,這可是條致命的證據呀!”的確,這一點重重地制約著再調查。因為今後的調查都不得不以此為前提。

“來東京的早川的那些可疑行動,是解釋他自殺說的最有力的證據。”科長又把話題引到了這個問題上。他是個優柔寡斷的人,在這個問題上田代也同樣存有這樣的心理。

這麼晚了,田代一點也不想回家,心裡十分著急。

……到底是把市長活著騙到那裡殺的呢,還是在別的地方殺死後埋到了現場?

但是並沒有發現有搬運的痕跡。

要是市長是活著去的現場,惟一可以解釋的理由就是把他騙去的。不可能是綁架去的。特別是如果早川是兇手,更不可能是綁架去的了。

但是,無論是早川把市長騙去的,還是早川在現場突然產生了殺意,市長都必須是自願和早川一塊兒去現場的。這樣的話,他們乘電車走京王線到達“高幡不動”,從那兒再乘出租汽車,或是下電車後步行一大段路。如果沒有出租汽車司機的報案,那麼只能是後者。

但是,如果是後者,也就是早川起了殺意殺死市長的話,那一定是在別的地方殺害了市長,然後扔在了現場。那麼要搬運屍體就必須使用出租汽車或卡車。然而目前看來,似乎早川還沒有同謀者。因為無論是出租汽車或卡車,司機馬上就會明白拉的是一具屍體。這樣的話他們就會主動報警。而且一旦警方發出通告後,目擊到這件事的人一定會報案的。

可現在還沒有人來報案。

難道是司機也被害了?或者那裡就是第一現場?

但是,這樣一來就應當有一位把早川準二送到現場附近的神田的司機。而且還有早川“行兇”後離開那裡時的時間。

但是,早川自己在那個時間從現場附近回到神田,僅僅證明他極有可能是殺人兇手。與屍檢的死亡推斷時間大約有30分鐘的誤差,但這是可以允許的誤差。

而且,除去早川準二,那天夜裡所有與春田市長有關的人員均“證明不在現場”。上京的一行人直到最後都是始終在一起的;當地的人員在10日那天也都沒有離開北海道。

也就是說,沒有“不在現場證明”的人只有早川準二。

田代躺在了床上,但他卻無論如何也睡不著。

第二天的上午,北浦署擔任搜查總部主任的警部,給田代打來了電話。

“春田市長死後已經快過‘七期’了吧。所以市長夫人和我們聯絡了,她決定去東京的現場祭奠一下。”

田代手拿著電話聽筒不覺放大了聲音:“什麼時間到?”

“是今天的‘全日空68’航班。16點55分從千歲機場起飛,到達羽田機場是18點25分。”

田代看了一下手錶,現在是11點多鐘了。還有七個小時市長夫人就到羽田機場了。

“是她一個人來嗎?”

“不,市議會的議長福島先生、遠山議員、原秘書有島君和市長的弟弟雄次,一共五個人。”

田代頓時緊張起來,“他們計劃在東京待多長時間?”

“聽說大致三天左右吧。”

“明白了。我們一定會盡心照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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