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的路上,小宋剝開一塊巧克力,遞到我嘴邊。
聞著有一股怪怪的味道,和聞別人噴出來的《中南海》的煙味有點類似。剛咬到嘴裡的時候是硬的,但很快就會融化,隨之而來的有一點花生醬的味道,和強烈的甜味。嚥下去之後滿口餘香,帶著一絲微苦的回甘。越吃越感嘆這種食物的複雜和誘惑。
(自那之後我每隔一段時間就要買一次巧克力吃。雖然吃不起那麼昂貴的吉百利,但是國產的金絲猴一樣能讓我回憶起初戀的甜蜜。)
看了手中那半塊巧克力一會,沒捨得吃。回到房間,放在抽屜的最裡面,拿了盒煙回廚房。
廚房沒有打火機,只能回茶室去拿。
此刻方靜正站在躺椅前低著頭,小宋依舊在搖來搖去,好像在說著什麼。
我咳嗽了一聲,推開門,並沒有馬上進去。
聽到的並不是小宋說話,而是她在唱著田震的那首《怕黑的女人》。
我找到打火機,點著了煙想出去,小宋發話了:
“斌子,今天不走了,住這!”
“哎,知道了,一會兒我就……”
“知道就別說話了!”
“是,大姐,我收拾廚房去了!”
“去吧!”
坐到廚房想著,晚上又得睡那個鋼絲床,那個床睡著特別累,什麼時候能和小宋睡一個被窩就好了!
,!
今天是一九九八年前一月十號,我終於有了自己的女朋友,而且今天經歷了那麼多的第一次,值得記錄下來!回屋拿起小本子,很正式地寫下了:
第一次,和我暗戀了兩年零一個月又十六天的女子,確立了戀愛關係!
第一次,擁有並戴上了手錶!
第一次,有了cd機(暫未修好)!
第一次,在洋貨市場淘寶,而且收穫頗豐!
第一次,吃到了神秘的巧克力!
第一次,知道了洋酒有六大基酒。
(注:當晚就體會到洋酒兌飲料有多恐怖)
第一次,被心愛的人親!
第一次,親我所愛的人!
第一次,背一個同齡異性!
第一次,和心愛的人十指交叉!
第一次,得到了心愛的人的貼身飾物!我記憶中最好看的絲巾!
第一次,有了不再搖滾,迴歸生活的想法!
第一次,摸女生的腳!
關於摸腳這個事,有必要囉嗦幾句!我並沒有做過調研,不知道女同志們怎麼看待!也沒關注過那些戀足癖的精神狀態!但是在我所看的書裡,女生的腳是不能隨便摸的!無論《三言兩拍》等古典名著,還是金庸、古龍、倪匡的小說,抑或是李敖先生的雜文,對女生的腳都有很多相關的標註!胸、腳、屁股都不是輕易可以碰的,這都是敏感而又私密的地方!不像握個手,捋下頭髮,甚至親下臉,可以當做是禮節!碰觸那幾個地方,要麼是求歡,要麼就是耍流氓!
(當然了,足療、健身、美容、減肥這種場所不在討論範圍以內!)
:()愛在搖滾的歲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