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這麼厲害!”
“這不算難吧。”
“我再問你一個,我又去打鳥,總共還是十隻,還是一槍打死了一隻。問:為什麼剩下的沒有飛走?”
“你打的是鴕鳥。”
“不跟你玩兒了!你這是明顯欺負我的智商!我不高興了!”
“你為什麼叫洋子?”
“我崇拜小野洋子,所以就給自己也起名叫洋子。”
王翔心裡一震,他猜電話那頭的女孩說的一定是列儂的妻子,他也知道一些小野洋子的故事。
“你說的是約翰·列儂的妻子嗎?”
“你也知道她?”
“知道,但是不多,我聽過約翰·列儂的歌,我也喜歡披頭士樂隊。我玩兒搖滾的!”
“呀!你是玩兒搖滾的呀!你是哪個樂隊的呀?”
“我們樂隊還沒名字,我們是在校生,平時就是在學校裡寫歌排練。”
“你不會是高中生吧?”
“我大二了。”
“哎……我沒考上,高中畢業就出來找工作了,最羨慕的就是你們這些大學生。”
這個聲音甜美的女生特別會聊天!短短十幾分鍾,就把王翔的魂給勾走了。
寧可省吃儉用,王翔也要擠出一部分錢來買電話卡。一分鐘一塊二的高額電話費,哪怕是每天十五分鐘的通話,也讓王翔有點負擔不起,但是那個化名洋子的女孩卻讓他欲罷不能!
,!
兩個人進入狀態都很快,沒幾天就從姐姐弟弟發展到了互相叫乳名,再後來就開始向男女朋友的方向發展。
女孩的真名是李豔,比小宋還要大一歲。
一個月不到,王翔買卡已經花了三千多塊錢,全部用在了給聲訊臺女友打電話上!
我感覺到好像有一點不對勁。
“王翔,李豔有傳呼機嗎?”
“有。”
“那你有她的呼機號嗎?”
“有。”
“呼過她沒有?”
“呼過。”
“回過你的電話沒有?”
“回過。”
“有沒有不回到時候?”
“沒有。”
“不管什麼時候,只要你呼,她一定回嗎?”
“那當然不是,她不上班的時候我才呼她,她一定回我。上班的時候呼機要交上去,所以她上班的時候我只能打聲訊臺。怎麼了,孟哥?”
“沒事,就是覺著你這電話費用的有點多了。”
“是有點多,李豔也說讓我省著點。”
“你倆誰先提出來做男女朋友的?”
“我!”
那是他們聊到第九天的時候,王翔感覺自己已經深深地愛上了李豔。中午吃完飯,王翔照例來到電話亭,插上卡給李豔打電話,很直接地要求李豔做他的女朋友。
李豔猶豫再三,而王翔則是像上滿了發條的一樣,緊追不捨。
終於,在他們“認識”第十四天的時候,也就是小宋來我們學校的那天,李豔答應了王翔。這小子樂是一蹦老高,差一點就抱著電話親一下了。
確立了關係的兩個人基本無話不談,但是一直沒有見面。不知道是李豔有意的,還是真的就那麼巧,每次王翔提出來見面的時候,她總是有事。
王翔的耐心被一點點地消磨,開始變得煩躁和緊張。雖然拿到了二十張電話卡,但是他沒有馬上去給李豔打電話,而是把這一切都告訴了我。
“孟哥,她是不想見我嗎?”
“絕對是!”
“為什麼?”
“可能她嫌自己長得不漂亮,也可能是她長得太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