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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欲加之罪 (2 / 3)

六、指使校外分子到校毆打本校學生。

七、勾引本校女生到校外與不良青年聚會。

除了最後一條一時想不太明白,其他的都好解釋。把本子還給老師之後,我看著老師拿在手裡的筆,和壓在手下的那一疊整齊的信紙。輕輕地嘆了口氣,然後小聲地問道:

“老師,這些我都能解釋,也都有證人和證據。我接受調查,您看咱們從哪裡開始?”

那位老師並沒有直接問話,也沒看那個記錄著許多問題的本子,而是起身去倒了一杯水給我。

“我看過你演出,開始還懷疑是不是你,直到那天在北海公園,離近了才確認是我的學生。”

嗯?老師和我套近乎兒?這是鬧哪出?

看到我迷茫地端著水站在那,老師笑了笑說道:

“你坐下,已經有人提出來問題了,咱們就得解決。現在這個辦公室只有咱們倆,你跟我實話實說就行。我一定要給你處分,要不然我也沒辦法交代,但是這個處分的大小,就看你能不能自圓其說了。”

怎麼看這個老師都不像是有惡意!所以中午電話裡他們給我的建議,我選擇最後一條,多說真話,但是也要摻雜一點半真不假的資訊。

,!

“老師,這幾條罪名,說冤也冤,說不冤也不冤。我正兒八經地跟您交代,您自然會有判斷。”

老師嗯了一聲,撕下一張信紙,然後把信紙翻過來,才拿起筆準備記錄。

這一點我看得清楚,也想得明白!老師的意思是我隨便說,他只是打個草稿,最後寫材料的時候還要斟酌和考量,給我留了很大的活動餘地。

心裡感激,臉上也帶著誠懇的說道:

“老師,關於租房,這個事不存在!我辦了走讀手續,這個宿管那裡能查到,而且我是住在親戚家,沒租房住。晚上回去之後,我會和我大爺說一聲,明天請他來學校一趟,帶著戶口本兒來,他給我作證。這個事情家裡也知道,明天可以讓我大爺當著您的面給我父母打電話,雙方當著您的面確認一下。”

老師簡單地記了幾句,然後點了點頭道:

“這個一會兒再說,那個社會女青年是誰?”

“老師,我承認我戀愛了,對方是一個私人公司的普通員工。她有紋身沒錯,可這不代表她不是好人,這個我沒辦法解釋太多。我們認識三年多了,戀愛也有不短的時日,如果不是因為她,我不會選擇報考北京的學校。至於說不良,我認為告人黑狀才是不良,我們光明正大地相愛,但凡熟識的都在祝福我們,何來不良之說!家裡管的嚴,我大爺也看的緊,她也和父母住一起。同居根本就是臆測,無稽之談!這個我大爺也能作證,我從沒有夜不歸宿的時候。”

老師這次基本沒有記錄,簡單地寫了幾個字,看到我有點激動,慢條斯理地說道:

“國家提倡戀愛自由,這一點學校無權干涉。你也別激動,喝口水說說樂隊的事。”

不用喝水,我也沒什麼需要思考的,樂隊的事一點不摻假地全部說了出來。包括去年參加長春的樂隊,包括即將展開巡演之旅的大壯樂隊。參加過幾次演出,在哪裡演出的,全都一字不落地如實說了出來。

所有的事都說完之後,最後補充了一句:

“老師,大壯的專輯是公開發行的,我們的巡演也是備了案的,全部合法合規!至於陳曉蕊說的歌詞問題,老師您可以看一下我們的總譜,排練室就放著一套,我現在就可以去拿過來!”

這次老師更簡單,只寫了“樊宏壯”三個字,然後就一邊喝著水,一邊聽我敘述。聽到我說出來陳曉蕊的名字,老師沒有驚訝,只是嗯了一聲道:

“不可臆斷!別隨便把其他同學和你的問題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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