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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之間,父母離婚, 她們都說那是大人的事, 和他們兄妹無關,他們還會愛著他們兄妹。可嘴上這麼說,他們卻各自搬出了原來的家,用實際行動拋棄了他們。

她那時,惶恐, 忐忑,不安。

哥哥是她最後的依靠,她問哥哥那句話的心情, 應該和望星現在一樣吧。

「姐?」小男孩一直沒得到答覆, 強撐著上下打架的眼皮喊了一聲。

「要!」林向美摸了摸小男孩的腦袋瓜,低頭在他兩邊臉蛋上都親了親,嗓子有些發哽:「姐姐一直都會要你!」

聽到肯定的答覆, 還被姐姐親親, 小男孩安心了, 抿著嘴害羞地笑了, 伸手抓住林向美的手:「我也一直都會要姐姐,還有甜甜,還有二哥!我們一直都在一起!」

林向美聲音溫柔:「嗯,咱們一直都在一起。」

等林望星睡踏實,林向美這才輕手輕腳鬆開他的手,關了燈回屋。

上了炕,躺在暖和的被窩裡,林向美雖一身疲憊,卻有些睡不著。

獨立的院子,寬敞的屋子,溫暖的被窩。最主要的,遠離了那群極品。再也不用擔心,大半夜的突然有人來敲窗戶砸門。

想到以後可以帶著孩子們安安靜靜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林向美的嘴角滿滿彎了上去。

再想到三個孩子,林向美又蹙起眉來。

望星還好,夠聰明,夠機靈,學習也好,已經躲過了那一劫,只要看著他別走上什麼歪路,以後不會差了。

只是這孩子現在才上初一,光是初中就還有兩年半,龍灣鎮離雙山縣二十公里,還是得住在學校裡。

過陣子得看看能不能想辦法給他轉個學,轉到縣裡來,到時候住家裡。畢竟是青春期,放在眼皮子底下看著點好一些。

再說小夥子在家裡住,有什麼事還能幫幫她。

甜甜還小,到時候她去上班的話,得找個人幫忙帶著。給一些報酬肯定是要的,只是一時半會的,也不知道去哪裡找個可靠的人來。

不過這些總是能找到辦法來解決的,最讓她心疼,也最擔心的是林望星。

就像林老大媳婦罵的那句話「沒人要的野孩子」一樣,望星是他們爸媽在一次去鎮上回來的路上撿到的。

撿到的時候,是個夏天的夜裡,才幾個月大的小嬰兒躺在一個放了稻草的筐裡靜靜睡著。

當他們把他搖醒的時候,他不哭也不鬧,一邊啃著手指頭,一邊睜著一雙大大的眼睛看著天上。

林向美爸媽順著孩子的目光向上看,看到的是天上的星星,所以給他取名叫望星。

林向美爸媽生完林向光之後,七年了,再沒懷上,看著奶呼呼的孩子就稀罕得不行,直接抱回了家。

雖然看孩子那樣應該是別人不要的,但還是擔心是哪家不小心丟了孩子,第二天夫妻倆還是到鎮上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登記之後,也不能把孩子放在派出所養著,就讓夫妻倆還是把孩子先抱回家,說是有訊息會通知。

可等了好久一直也沒什麼訊息,夫妻倆就安下心來,把孩子當成自己親生的養著。

望星長到四歲,林向美爸媽又生了甜甜,夫妻倆都說是望星給帶來的福氣,讓他們又得了個閨女,對他更好。

望星也一直以為自己是親生的,直到一次林老大媳婦因為一些家務瑣事和林向美媽媽吵架,自己不佔理吵輸了,趁大人不在的時候拿五歲的林望星出氣,踢了他兩腳,說他是撿來的,罵他是沒人要的野崽子,讓他滾遠點別擋路。

五歲的孩子,很多事都懂了,加上天生心思敏感,心中起了疑心之後,就刻意留意,慢慢地從很多方面確認了自己是撿來的這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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