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熙九年,十六歲的馮令看到一母同胞的阿姊與太子出雙入對,羨煞旁人。
反正十六歲的少年郎君是羨慕了,終於再也按捺不住自己內心的青春躁動。
於是向自己的大人委婉地提出,想要一個陪侍丫頭。
要求不高,甚至可以說得上是有些卑微。
卑微到這個陪侍丫頭可以是胡姬——如果會跳胡舞那就最好不過了。
誰料到大人直接就拿書簡砸自己,還叫自己滾。
這簡直就是不講道理!
梅姨跟隨大人的時候,大人的年紀也正好是十六歲吧?
所以憑什麼十六歲的大人就能有蠻女陪侍,十六歲的自己想要個胡姬陪侍就只能滾?
本想要得到父愛的馮二郎,非但不能如願,反而有種痛失父愛的感覺。
十六歲的少年郎累覺不愛,無比心塞。
走出書房後,看著開始暗下來的天幕,馮二郎只覺得這個天空,正如自己灰暗的心情。
而此時的馮大司馬,根本沒有心情去管十六歲少年郎的青春傷痛。
當然,就算他知道了,也懶得去理會——媽的老子十六歲的時候,就已經跟諸葛老妖談笑風生,指點江山了。
甚至在跟諸葛老妖拉扯個有來有回的同時,還能順便拐個女保鏢,再哄個小蘿莉,手拿把掐。
你小子真要為了這點丁丁大的事要死要活,不用老夫出手,鎮東將軍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
真要不思長進……老夫的兒子雖然不算太多,但肯定也不算太少。
秋日的最後一個月很快過去,時間來到了延熙九年的十月。
馮大司馬在十月的某次朝會上,給大漢天子上了一本奏表,名曰《出師表》——史稱《三出師表》,用以區別丞相的《前出師表》和《後出師表》。
臣永言:
先帝深慮漢、賊不兩立,王業不偏安,故託丞相以討賊也。
以先帝之明,量丞相之才,糾大漢志士,幸得天之佑,將士浴血,多經苦戰,方能收復兩京。
陛下雖還於舊都,然漢室猶不過復天下三分而已。
賊據河北,有殘害之心;逆佔東淮,有僭越之舉。
丞相鞠躬盡瘁,嘔心瀝血,憾逝長安,非不自惜,顧王業不可得偏安,故冒危難,以奉先帝之遺意也。
彼時陛下與丞相托臣而弗疑,臣臨危受命之日,寢不安席,食不甘味,恐負陛下與丞相之託。
今賊既失於西,又內訌於東,兵法乘勞,此進趨之時也。
謹陳其事如左:……
大漢天子覽表曰:
“大司馬身負舉國之重,為國征伐多年,可謂遠涉艱難;丞相之後,又盡心國事,可謂勞累神思。如今竟不肯安席,而欲再親自臨陣討賊耶?”
大司馬慨然道:
“臣受陛下託國事之重,又受丞相遺命,夙夜未敢有怠(此時的張大秘書吹了一個黑哨)。”
“今百姓安居樂業,將士渴望建功,賊人竊據河北,惶然不安,若王師趁勢光復,則山東可傳檄而定。”
“不就此時討賊,恢復漢室,更待何日?”
忽見臣列中有鎮北大將軍,領兗州刺史,平陽縣侯裴潛站出來奏曰:
“大司馬用兵,可謂變化若神,所向無前,領王師平賊,必能一舉而定。”
“然則河北賊人有太行山為恃,只需扼守險隘,雖一萬守軍,百萬人亦不得過。”
“且偽朝太傅司馬懿,頗善用兵,有臨危制變之能,大司馬不可不小心。”
“依臣觀之,大漢精騎天下無雙,擁兵雒陽,縱橫山東無有阻礙,且南邊又有吳國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