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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到底贓不贓? (2 / 2)

“你還真拿我當慣犯啦,這可不成啊,咱是路見不平才一聲吼,而且還是被你逼的。說起這件事兒,你還得和焦三他們多叮囑幾句,千萬不能拿這種事兒當好玩,搞不好會出人命的!”

雖然說聽著像是開玩笑,但還是給洪濤提了個醒兒,必須要再三強調,不嫌煩。這也是當初為啥不願意讓焦三他們參與的初衷,有些東西可以見識,有些東西最好一輩子都別參與。

人這個玩意很容易被引誘,除了美色金錢,還有各種好玩的、有意思的。自己覺得是個苦活兒,對他們那樣整天無可事事的人來說保不齊就是個遊戲。

“誰讓你不費什麼勁兒就一下子掙了好多錢的,對了,你那個鄰居明明沒被騙那麼多,幹嘛非要杜萍獅子大開口。別不好意思,誰不愛錢呢,只是我覺得這麼掙錢不太好,你說呢?”

還真不是說怪話,劉若霜挑起這個話題是有目的的,她想說服洪濤放棄到手的錢,就好像這樣能洗白一樣,也不知道咋想的,太天真。

“你說警察辦案,需不需要錢?肯定需要對吧,他們得開工資、得買車、得加油、得置辦裝置。憑啥咱們破案就得自己往裡墊錢呢?要是總這麼下去,別說我會牴觸,就算焦三他們也墊不起啊,這不是嚴重打擊見義勇為的熱情嗎?”

天真是天真了點,不過洪濤知道,像劉若霜這麼想的大有人在,相反,自己這套理論可能就不太吃得開了,至少在整個社會的輿論導向上是站不住腳的。

“那不一樣啊,警察是工作,我們這個已經就觸犯法律了,要是再拿錢,豈不是更說不過去了!”果然,劉若霜根本不同意洪濤的狡辯。

“我覺得吧,一件事兒的對錯,不應該以政府的標準來衡量。他們是為了維護統治,並不是為了維護正義。做人,適應社會是必須的,不適應就活不下去。但在腦子裡,不能認為適應社會就是對,與眾不同就是錯,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該不該遵紀守法呢?大體上講應該,但也別盲從,當法律無法保護自己利益時,就去他媽的吧。這時候如果還傻乎乎的去遵守,那還要腦子何用,乾脆都當蜜蜂螞蟻得了唄。”

不同意也得說,洪濤不管在任何一輩子裡也不屬於遵紀守法的人,他本能的習慣於挑戰權威,破壞規則,只要他覺得規則不對,就得想方設法的抵制,哪怕表面上不得不屈從,骨子裡依舊是反對的。

而且他覺得吧,要是人人都這麼做,規則和社會反倒容易和諧。這個道理有點像允許持槍的國家,大家都有槍了,都具備一定程度的反抗能力了,權利自然就不會過於強大,誰也不敢做的太過分。你敢過分,就有人敢超越法律辦了你,不管做人還是做事,有個怕的東西,就更容易平衡。

“……好吧,我說不過你,要不這樣,我支付你破案的報酬,讓焦三他們把錢還回去,就留下你鄰居被騙的部分好不好?”

說劉若霜天真吧,有時候她又顯得比較成熟,明知道在抬槓專案上說不贏,就不再堅持了,反正爭的面紅耳赤也解決不了問題,不如大家各退一步,不以個人榮辱為意,把事情處理好就是勝利。

“你看,你又習慣性的看不起我了。那筆錢我真的一分錢不拿,一半給焦三他們,當報酬也好,當補償也罷,很合理嘛,他們這段時間付出了那麼多時間和精力,光靠成就感並不足以彌補。這事兒我已經和他說好了,他也非常高興,還說要給父母買個好點的禮物。你看,他們也覺得這錢來的不髒。坑壞人的錢,按說應該是好事兒,怎麼你非要把它說成恥辱呢?”

只可惜在這個問題上,洪濤是半步都不想讓,或者說想讓也晚了,哪怕劉若霜願意自己掏錢當獎金,依舊來不及了。chapt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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