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只好掏出手機打電話喊120來車把他拉醫院去了,小工不放心也跟著一起去醫院了。
當店老闆拎著棍子回到店裡時既找不到小工又看不見那個男顧客,想找門口的戚大爺問問情況又找不見戚大爺人了,只看見戚大爺平時躺的那把涼椅歪倒在了地上。當時可把這個店老闆給急壞了,心想別是自己打錯了算盤吧,這妖怪還是那個男顧客?只不過剛才它比較能堅持能忍耐,把自己給騙了,等自己去追那個女顧客時這個妖怪才藉機跑掉的。自己那頭沒追上女顧客,這頭又放跑了妖怪不說,還把小工和戚大爺都給連累了。畢竟他們二人都不知道內情,沒有心理準備,不知道那個男顧客是妖怪嘛。他們倆手上又沒有避邪的桃木武器,很容易吃虧的。
這麼一想他一時之間真沒主意了,最後一著急還是選擇打電話報警找警察來幫忙了。畢竟一口氣丟了兩個大活人,這可不是鬧著玩的,那是兩條人命啊!再怎麼說也都是自己認識的熟人,不能讓他們就這麼不明不白的被妖怪抓走啊。
110的效率還是很高的,不到十分鐘就來了輛警車,下來了兩位警察同志。這倆警察看了看這髒亂的現場,又聽店老闆大概齊地說了一下情況,就安慰他先別慌,讓他想想有沒有什麼聯絡方式能聯絡上戚大爺和那個小工。一個警察店裡店外的四處檢視,另一個警察可就把這個店老闆給看牢了。這也不能怪人家警察,換誰都得懷疑這個報警的人神智不正常,別是什麼神經病報假警消遣警察玩呢吧。
這時候店老闆也有點緩過神來了,剛才他還是精神太緊張了,連打電話問一下小工或戚大爺的事都給忘了。電話一通他就知道小工陪著戚大爺去醫院看急診了,現在兩個人在醫院正做檢查呢,都沒什麼大事,就是戚大爺的腰傷得不輕,估計得住一陣子院。
按理說這就等於一天雲彩滿散,什麼事情都沒了嘛。可人家警察不能就這麼走啊,這二位警官怎麼瞧這現場怎麼不對勁,又聽這店老闆滿嘴妖魔鬼怪還什麼狗精變人形的胡話,實在是覺得他很可疑,最後就以回派出所做份筆錄的藉口把這個店老闆帶回了最近的派出所。
這個店老闆吧,平時幹活掙錢時是個挺精明強幹的人,可他這腦子一遇到這些神神鬼鬼的事情就特別地倔、特別地軸,怎麼都不開竅。你說你都進了警察局了,還高談闊論什麼妖魔鬼怪啊,人家警察就算能耐心地聽你講完,人家還能按你講的這些往上填寫筆錄嗎?那成什麼啦?那還能叫報案筆錄嗎?那不成……成民間故事大全了嘛!搞得派出所的同志很無奈也很為難,最後一生氣直接把這個店老闆也拉醫院驗血做檢查去了,人家說這是懷疑他飲酒過量或吸食毒品後出現幻覺了。
就這麼折騰了大半天,到第二天下午才把他給放回來,還警告他隨傳隨到,再也不許往別人身上潑汙水了。如果那兩個顧客找回來,馬上來派出所報到,由派出所負責給他們調解,不許他們再自行動手打架了,否則就如何如何。讓他有點兒法律意識,想想自己應負的法律後果。
這個店老闆捱了一頓訓後心裡還挺不服氣的,覺得自己見義勇為就算不發麵錦旗吧,至少也應該口頭表揚兩句啊。怎麼現在自己反倒成了沒理的一方了,這真是太冤枉了。
他氣鼓鼓地回店打掃收拾,這些事咱就先不提了。我是他的房東,這件事發生之後我是第三天聽有的鄰居議論才知道有這麼一檔子事。不過我當時以為這也不算什麼,不就是買賣雙方發生糾紛打了一架嘛,至於理由和藉口那肯定是各說各的理,都不一定是真的,旁人聽聽就好,千萬別當真。後果嘛,該怎麼著怎麼著,反正我的房錢一分不少就可以了。現在這些開門做生意的,從來不打架的也少見,沒什麼好奇怪的,所以我就沒理會這事。
可過了一週多,也就是打架這事發生兩週之後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