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賬還完了,我就開始琢磨著跟樂樂之間的婚事,畢竟那時候我們都不小了。”
“我沒有錢、沒有房、沒有工作,還沒走進樂樂的家門,就被她的母親硬生生地給轟了出來。我並不怪他們,我能理解作為一個母親的苦衷,她也想讓樂樂過得好一些。”
“從那以後,我開始玩命地工作,為的就是能給樂樂掙一個安身之所。可不管我怎麼拼命,怎麼不吃不喝,兩年也只賺了不到十五萬,根本連首付都付不起。而樂樂當時已經二十六歲了,女孩子這般年紀,早已到了出嫁的年齡。她的母親這些年根本不承認我這個女婿的存在,有時候當著我的面,就要拉著樂樂去相親,明擺著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