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錢糧上京。途中遇到響馬,被搶劫一空。丟失官府錢糧,是要坐牢的。其父只好變賣財產賠償,但仍差很多銀子。”
“仙兒因此插標披榜,沿街賣身,這才湊夠銀子免除其父的牢獄之災。也正是如此,仙兒才落得賣藝南院,與我等相識!”
聽了李又仙的身世,劉瑾不禁肅然起敬,端著酒杯站起身來,對李又仙說道:“想不到仙兒竟有如此遭遇!賣身救父,忠孝至此,劉某由衷敬佩!”
李又仙連忙起身還禮:“瑾相公太抬舉仙兒了,仙兒實在慚愧!”
酒過三巡,眾人話也多了,劉瑾也就不那麼拘束了,跟李又仙和朱厚照等人交談過程中,劉瑾對大明朝的娼妓情況有了更深入的瞭解。
明朝中後期,社會風氣對男性的性享受又極度縱容,春宮畫、色情小說幾乎到了氾濫的地步,是一個名符其實的“性開放”時期。
比如後世有名的風流才子唐伯虎,就是明朝正德年間的人,而他最擅長的春宮圖,可以說是價值連城,即便是達官貴人,朝中大員,也欣賞不已。
由此可見,明朝時期的性文化是多麼的開放。
而男妓,在這時也是極為發達的。
太祖朱元璋曾釋出詔令:“凡官吏宿娼者,杖六十,媒合之人減一等,若官員子孫宿娼者罪亦如之。”
明宣宗以後,裁汰官妓,禁令更加嚴格,無論官員或讀書士子,凡有宿娼的,或稍有邪行,輕則貶謫,重則加以褫革,永不錄用。
也就是說公務員不準嫖妓!
因此,男妓應運而生,那些在京師當官又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帶家眷的百官,只好鑽法律的空子,不敢上青樓,只好下南院了。
水路走不通,只好走旱路!
初時的男妓,只是著女服,扮女裝,陪吃侍寢。到了後來,已經發展到跟女妓一樣,比風情,拼才藝的地步。單純的陪吃陪睡已經不新鮮了。
像李又仙這樣,精通詩詞歌賦,琴棋書畫,才色雙全的佳麗,才能從眾多男妓中脫穎而出,廣受歡迎。
劉瑾藉著酒勁,問了李又仙一個非常隱私的問題:“仙兒姑娘,恕我冒昧的問一句,你還是不是個男人?你們男妓下面的兄弟是否還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