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但是細想起來,似乎有一定的道理。
李東陽聽的最清楚,他似乎明白了劉瑾的想法,追問道:“那以劉公公高見,對於發明專利,我們朝廷應該許與重利嗎?”
劉瑾點點頭:“然也!”
戶部尚書劉璣掌管國庫開支,一聽劉瑾要獅子大開口,連忙跳出來反對道:“老臣認為此例不可開,如果是個專利我們就要獎勵,咱們國庫本就沒有多少餘錢,根本無法承擔!”
劉瑾解釋道:“當然不是什麼專利都要獎勵,只有那些對國家有用的,能提高生產力的專利,我們才會獎勵。”
“而且,對於專利,我們有兩種獎勵方式,一個就是給予一定的獎勵,買斷他的專利,這樣一來,專利以後就跟他沒關係了,專利權歸朝廷所有。”
“另一種方式,不用花錢,還能掙錢,就是提供專利保護,我們負責保護他對自己專利的持有權,他可以用自己的專利進行生產盈利,但是每年給朝廷繳納一定的專利保護費,比如我的鋼筆。”
劉璣不屑的說道:“發明人是傻子嗎?他為什麼浪費錢去交什麼專利保護費?”
劉瑾反駁道:“那好啊,那他就自己祈禱自己發明的東西別人看到成品以後也複製不了,這東西只有他自己能做出來。”
“否則,只要他的產品一上市,過不了兩天就會有同行仿製出來,這樣他辛苦發明出來的成果,只能為同行做了嫁衣,也算變相的公益行為了。”
“而交了專利保護費的,我們朝廷會在保護期內,出面保護他的產品不被別人盜用,對於盜用他人合法專利的行為,我們朝廷可以進行罰銀、沒收財產,嚴重的還可以判刑、充軍等等。”
“這——”一聽說不用花錢,而且還能掙錢,劉璣反對的心理就不那麼強烈了,他還是有些疑惑的問道:“可是每年要花錢進行專利保護,有人願意交錢嗎?”
劉瑾奸計得逞的笑了笑,說道:“當然有了,只要發明出來的東西有市場,掙到的錢肯定比交的專利費多得多。”
“雜家願意以一萬兩銀子的價格,交付給朝廷鋼筆的專利保護費。”
“朝廷只需要在全國範圍內,禁止任何人仿冒生產鋼筆就可以了。”
“反正朝廷在全國各地都有衙門機關,順帶的管管盜版專利的事,也增加不了多少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