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批奏下來了——“責令三司會審!”
三司會審,三司分別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相當於後世的工安部,法院和檢察院。是大明最高司法機關。
一個案子提到三司會審的高度,足以證明這個案子的重要性。
不僅如此,劉瑾還傳過話來,說他要旁聽。這用意很明顯,常威的案子,我劉瑾很重視!
陳金等人心中有了底,連忙準備一干事宜,第二天就在大理寺升堂了。
不僅是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的三個部門一把手,就連內閣三老,以及其他五部尚書,通政司通政使也全都到了。
不過審案的還是三司的一把手,其他人只是旁聽。
大堂上,內閣三老,六部九卿,掌管大明最高權力的11個人全都到齊了。
這些人跺跺腳,大明都要抖三抖!
然而人都已經就位了,犯人也押上來了,但誰也不敢宣佈開堂,因為還有一個人沒到呢——立皇帝劉瑾。
一時間大堂上安靜無比,所有人都在等著劉瑾的到來。
直到快正午的時候,劉瑾才邁著六親不認的步子來到都察院:
“呦,各位來得都挺早啊!李閣老,您也來了啊?真是少見啊!楊閣老、焦閣老,你們也來了啊?各位尚書也在呢?各位大人好早啊!”
劉瑾自來熟的跟在場的每一個人打著招呼,似乎根本沒把這裡當審案的大堂。
劉瑾沒有跟人說一句關於審案的事,一直在跟大家嘮家常,但在場的人都清楚,劉瑾這是在“警告”眾人,這個案子,我劉瑾很重視,我親自來了,你們自己掂量著辦!
大理寺卿林廷選,他剛剛從浙江布政使晉升上來,在九卿中資歷最輕,有洪鐘和陳金在,他哪敢坐主審管的位子?
(翻遍了百度和明史,實在查不到正德四年的大理寺卿是誰,只能查到林廷選是正德五年晉升上來的,差了一年,所以只能寫成他了。這不是史書,較真的人請繞行。)
洪鐘身為刑部尚書,同時兼任都察院右都御史,三司裡面他的官位最大,按理說應該他主審。
但前一陣洪鐘因為送禮被劉瑾打破了額頭,得罪了劉瑾,這個案子又關乎劉瑾的乾兒子,洪鐘不敢再審了。
所以陳金勉為其難的坐上了主審官的位子。
因為事關劉瑾的乾兒子,主審官這燙手的位子,陳金也不想做,但他沒辦法拒絕,所以只能心中祈禱,今天可千萬別出什麼意外啊!
陳金偷眼看了看劉瑾,只見他正坐在一旁喝著茶水,一臉的輕鬆愜意,彷彿今天不是審案,而是專門喝茶來了。
陳金心中突然有些沒底,難不成劉瑾不只要給乾兒子翻案,還有其他目的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