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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銷贓 (2 / 2)

幫主,以後你稱呼我群主吧!”

劉瑾打算把分散在各個書評的炸天幫成員拉進一個群裡,自己做群主。

“還有,以後如無必要,不要直接見面。你我透過暗語聯絡,你去買一本《大明律例》,我會寫一組特定的數字,你根據數字對比相應位置的文字,連起來就能破解暗語了。”

“瑾公,哦,不,是群主,群主您太聰明瞭,居然能想到這種傳遞暗語的辦法!”刁炸天稍一想想,便明白了其中道理,頓時驚為天人,對劉瑾佩服的五體投地。

這種暗語在後世是最為常見的一種辦法,但是在幾百年前的明朝,根本沒人能想得到。

“行了,別拍馬屁了,我先走了,有事透過暗語聯絡吧!”

除了這些財寶,劉瑾需要洗白的東西還有很多:海量的錢財,以及田地。

劉瑾在金庫賬本里發現,老太監劉瑾派人全國四處圈地,霸佔侵吞農田20萬餘頃。

當時整個大明朝,全國耕地面積也不過800萬頃,劉瑾自己就佔了其中20萬頃。

20萬頃是什麼概念?

古代的1頃等於15平方公里,2萬頃相當於1333平方公里。如果還沒有概念,那就再比較一下北京城的大小就知道了。

明成祖朱棣建的北京城東西寬為六千六百七十米,南北深為五千三百一十米,面積為三千五百四十萬平方米,換算一下就是35.4平方公里。

劉瑾侵佔的土地,相當於當時380個北京城那麼大。

即便是後世廣義上的北京城區,包括西城區、東城區、崇文區、宣武區,海淀區、豐臺區、朝陽區、石景山區等八個區,面積也不過1400平方公里。

也就是說,劉瑾一個人擁有10個大北京那麼大的土地,而且還都是良田,這放在當時,稱其為一方諸侯也不為過。

在以農耕為本的封建時代,這20多萬頃的田地的價值絲毫不遜色於金庫中那2000萬兩白銀,甚至更為重要,因為民以食為天,糧食是一個國家的根本。

無論是受賄還是搶佔的田地,被追究起來,都是砍頭的死罪。

如果不能妥善處理好這些髒銀和侵佔的農田,劉瑾終究是難逃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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