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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3 / 5)

完全不同……”

——看官,如此“高深”論調真攪得人夠嗆,恐怕沒幾個人願花精力與“才子”較量。但既讓銀杏兒獲罪,那就有必要請教“才子”——剖析、駁斥:

一、把銀杏兒指出錯誤,跟“‘W’抄襲事件”拉扯到一起,他這是““要就事論事,而不是先劃一個框框去套具體事物。”?!呵呵,欺天下人都是白痴?!

二、先為“科”文打上“網友對話、大眾普及的有力方式、不是正常意義下的作品”印記,難道不正符合他“先劃一個框框去套具體事物”之標準?咋地又犯自打嘴巴毛病!

把“科”文劃歸“不應受指責”的框框加以保護,說明什麼?心中無冷病,不怕鬼敲門啊!

三、“W”文和“科”文,不同樣在C網論壇發表?二者以同樣的格式、排列在同樣的網頁、同樣的欄目,何處有區分“著書立說”、“對話聊天”的標記?!他那“對比‘W事例’,‘W’的文章就是常規意義下的、已經在C論壇發表了的文章……,與‘科’文完全不同……”何以自圓其說?!

——“科”沒有屢屢宣稱其文是他的“原創”?!(近的如第82回覆中銀杏兒轉帖的內容);銀杏兒針對“原創”說,指出非原創性質,錯在哪裡?!

呵呵,多扯無益!

第三段

“山湘來客”在給“科”文定“大眾普及有力方式”性質的框框下,以“科”“似乎還沒有取得專家圈子的認可,缺一張XX學會頒發的‘營業執照’”,攻擊銀杏兒是“對‘科’還缺“營業執照”的事實冷嘲熱諷”;稱“問題在於:如果‘科’是對音樂一點也不懂、誤人子弟的時候太多,那麼,我也同意譴責這種對社會不負責任的行為。然而,我看見的事實不是這樣。”

——駁斥剖析

一、倒不知“三湘來客”依據何種事實,已經把銀杏兒指出的錯誤駁斥得“體無完膚”、“踢出地球”?莫非誤人子弟“少”(暫不說“科”文隨處皆見的錯誤),錯誤就變為正確?!

二、如此玩弄三寸不爛之舌,扯出“營業執照”……之類,以諷剌、貶斥銀杏兒,暴露的恰是其庸俗不堪和攪渾水之低下,和混淆視聽、企圖改變銀杏兒指出的錯誤的實質!

第四段

山鄉來客:

“我略感遺憾的是,我讀樓主這裡很多帖,樓主做的卻只是兩件事,其中一件,就是對“科”還缺“營業執照”的事實冷嘲熱諷——這似乎不是一位學界人士對“在野”後進所應該取的姿態。(另一件性質不同,不放這一小節討論)。……”

——哦?銀杏兒只做了兩件事?一件是……?另一件……??

銀杏兒曾經開多帖為網友解答音樂基礎知識、即山鄉客所說“提問…解答…討論”,不算“做事”?!

銀杏兒應眾多網友要求為他們的詩詞譜寫歌曲,為讓網友聽到效果而製作MIDI不算“做事”?都憑山鄉來客的“雅意”而從存在變為消失?!

那“冷嘲熱諷‘缺乏營業執照’”也憑他主觀“推理”而成定論?此人怎地如此漠視證據,一而再、再而三犯自打耳光啊?!

銀杏兒做的“另一件事”是什麼??是銀杏兒的申訴(那可真是一件“性質不同”涉及邪惡*的事,要討論更得面對事實和證據,不能任由此等人胡說八道!)……還是這之後被“山”“點金”而成的……???

——這之中,有網友給銀杏兒發短訊息說:一些攻擊你的人不過是網痞!

有網友發短訊息說:支援你!反對以訛傳訛!……

看官,這“山鄉來客”於長篇謬論之中大擺“如何給大學生上課”,以之對照銀杏兒的“無理”,以“大學教師”之嘴弄出如此荒謬無稽,令人不能不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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