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洪文離開公安局後,直接趕往韓氏企業。
韓氏企業由韓丹的父親一手創立,起初只是一個小型工坊。等到韓丹接手後,藉助韓城的影響力加入了商會,並迅速進入核心層。自此,韓氏企業如同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短短五年間,便在平原縣聲名鵲起。
平原縣內,無人不知韓氏企業,其快速擴張,侵佔農田,使得民眾敢怒不敢言,對韓氏企業怨聲載道。
章洪文到達韓氏企業時正值傍晚,工人們紛紛下班。他目不轉睛地看著絡繹不絕走出的員工。
不久,一個身高約一米七的青年出現,面龐輪廓分明,戴著眼鏡,身穿筆挺西裝外加棉衣,從企業走出來,此人正是韓城。
韓城騎著摩托車前往縣內的住處,章洪文保持著不遠不近的距離尾隨,既要確保韓城不會察覺,又不能跟丟他。
韓城並沒有與韓丹同住,他在縣城租了一套公寓,既為了個人生活的自由,也為了避免韓丹的管束。
章洪文將摩托車停在公寓對面,嘴裡叼著未點燃的煙,凝視著三樓亮燈的房間。
韓城幹過不少見不得人的勾當,具備一定的反偵查能力。如果看到地上遺留的菸頭,他肯定會提高警惕。換上休閒裝,肩扛錄音機,韓城騎著摩托車離開了。
章洪文瞥見韓城肩上的錄音機,略感驚訝,隨後繼續跟蹤。
韓城在一家歌舞廳前停下摩托車。人各有志,有人愛財,有人愛美,有人愛古董字畫,而韓城熱愛舞蹈和音樂。
韓城懷揣著音樂夢想,期望有一天自己的歌曲也能被錄製在磁帶上,流傳千古,成為眾人仰慕的明星。
韓城停好摩托車,步入歌舞廳,此時這裡已變成他的專屬舞臺。每晚這個時刻,歌舞廳不再收取門票,因為背後的老闆就是韓城。他規定,每天七點至九點是他的個人演出時段,不收門票,只要有觀眾就行。音樂在此時暫停,由韓城親自獻唱,前來歌舞廳的年輕人必須隨著韓城的音樂起舞,這是他實現音樂夢想的獨特方式。
韓城的歌唱水平並不高,但許多人樂意免費欣賞,儘管他的歌聲實在難以恭維。即使再難聽,人們也會在他唱完後熱烈鼓掌喝彩。
章洪文看著舞臺上興奮高歌的韓城,動作誇張,隱約間還真有幾分歌手的風采,只是歌聲實在不敢讓人恭維,五音不全,全憑個人喜好嘶吼。
“好!”
“韓少唱得太棒了!”
“……”
一曲結束,臺下掌聲雷動,韓城陶醉其中,不斷向觀眾揮手致意。章洪文站在人群中,沒有鼓掌叫好,顯得與眾不同,引起了韓城的注意。
“這位兄弟,不知道我的音樂哪裡讓您不滿意?”韓城看向章洪文,字斟句酌地問道。
章洪文聽著韓城裝腔作勢的語氣,心中生出厭煩,走上舞臺。
“你那叫唱歌嗎?什麼東西!”章洪文不屑地看著韓城,指責道。
“不知道兄弟為何這麼說,大家都聽得挺開心的。”韓城聞言,嘴角微微上揚,反問道。
“你說他們?”章洪文瞥了一眼周圍的人,眼神中充滿鄙夷,再次開口,“如果不是你的歌舞廳免費,誰會給你鼓掌喝彩?”
“他?”章洪文突然拉過身邊的一位青年男子,鄙夷地說,“除了偷還會幹什麼?”
“你別冤枉好人!”青年男子急忙為自己辯解。
章洪文沒說話,單手抓住青年的手腕,從他的棉衣裡搜出四五個錢包扔在地上,冷冷地看著韓城。
“膽敢在我的歌舞廳行竊,給我扔出去!”韓城看著地上的錢包,面子掛不住,對保安大聲呵斥。
“你唱的那叫什麼歌?你知道什麼叫哭喪嗎?你唱得比哭喪好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