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裡面一陣抱怨:“走這麼快,搶孝帽子去呀!”
一愣神的工夫,“獵物”已經走遠,他不肯放過,幾步追上,想要二次伸手,卻不料“獵物”突然站住,雙手在身前身側快速摸來摸去,然後一把將於天任的手腕子抓住,大叫一聲:“你偷我東西!”
於天任嚇得魂不附體,明明自己沒偷,怎麼就被當成賊了呢?
又一想,沒錯,我確實是賊。可我確實沒偷呀,我只是想偷而已。
據理力爭,連說冤枉。那人死活不信,招手喚來兩名巡邏的日本員警。
日本員警過來後,先讓那人將於天任放開,打量過於天任之後,用不算流利,但能讓人聽懂的中文問於天任,到底偷沒偷人家的東西?
於天任堅稱自己沒偷。
那人對員警說:“搜他身,偷沒偷一搜就能搜出來。”
兩名日本員警嘰咕了幾句後,認為在大街上搜身不妥,這裡畢竟是日租界,來來往往有很多是體面人,萬一被人指責行為野蠻,只怕會捱上司的耳光。
於是請於天任和那個一口咬定於天任是賊的男人跟他們走。
於天任不敢不跟著,那人丟了東西,自然要找回。
於是乎,四人來到最近的一個崗亭,關上門後,兩名員警對於天任開始了搜身。
於天任心裡慌成一團,他是沒有偷這個人的東西,但他身上也藏著別人的東西。一旦搜出來,可就麻煩了。
他故作鎮定,想好了皮夾子被搜出之後,他就一口咬定那是自己的,反正也沒人看見是他偷的,只要咬死了口,日本丘八也拿自己沒轍。
很快,藏在大褂裡面的皮夾子就被翻了出來。
那人一見,一把奪過去,大聲嚷:“沒錯,是我的,就是我的!”
然後掄起巴掌就要打人。
於天任躲開那一巴掌,同樣大聲嚷:“那明明是我的,你拿了我的東西,還敢說是你的,你要不要臉呀……”
兩個日本員警大眼瞪小眼,愣了一會兒之後,果斷將兩人分開,並將那人手裡的皮夾子要了過來,要兩人各自說明皮夾裡都有什麼。
於天任鬆了一口氣,心說:“這招最好,虧得我提前看過,知道里面都是些什麼,要不然還麻煩。”
對面那人叉著腰,瞪著眼,朝於天任惡狠狠地說:“既然你說是你的東西,那你先說,裡頭都有嘛?”
“有錢。有名帖。具體有多少錢,我花錢大手大腳,從來沒數,也許還有十張,也許還有七八張,總之差不離就這麼多。名帖都是我在生意場上收下的,是誰給的,我也沒記住,光顧喝酒了。不信你問問二位差爺,是不是跟我說的一樣?”
兩個日本員警沒有直接說話,而是想聽那人怎麼說。
那人說:“有錢,一共十六張,名帖三張,照片一張,我一家三口的照片,上面有我。還有出入福田洋行的出門證一張。鋼鏰兒有幾個,具體多少我說不好,反正不是六個就是七個。”
話說完後,兩個員警將皮夾開啟,將裡面的東西一樣一樣往外拿。
起初,於天任洋洋得意,自以為自己佔理。
可等到一張照片被抽出來後,於天任的臉色瞬間大變。
照片上的男人分明就是眼前的男人!
怎麼回事?
這不對勁!
於天任徹底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