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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4 / 5)

布里郡的途中遇到高恩。

晚上十點二十分:坎貝爾開車返回靜石小屋。被弗格森聽到。

晚上十點二十分直到午夜十二點:在此期間的某個時刻法倫騎車返回坎貝爾的小屋,闖進門殺了坎貝爾,並掩藏屍體(註明:弗格森有可能已經睡著了)。法倫出來,鎖上門。繼續隱藏,或許是在車庫裡。

午夜十二點:斯特羅恩開車過來(弗格森聽到了)。取得鑰匙開了門。留下字條,離開。

週一午夜十二點到週二早上七點三十分:法倫再一次進入小屋。銷燬斯特羅恩的字條,將屍體放入車中,擬訂逃跑計劃,將腳踏車和繪畫用具放入車裡,準備並吃掉了坎貝爾的早餐。

上午七點三十分:法倫假扮成坎貝爾,開著坎貝爾的車從門城出發。被弗格森發現。

上午九點三十五分:法倫開著坎貝爾的車拐進克里鎮和科爾庫布里郡之間的新加洛韋大路上,被路過的工人看到。

上午十點:法倫帶著屍體來到米諾奇。

上午十點到十一點三十分:法倫在那裡作畫。

上午十一點三十分:法倫把屍體扔在米諾奇,騎車離開。取道從巴格勒南到明尼蓋夫的輔路(註明:憑推測,目前沒有證據)。大約有八九公里的路程。

中午十二點三十分:法倫到達菲爾貝。將腳踏車遺棄在廢舊礦山附近。

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到下午三點:法倫沿著新加洛韋路走到迪伊橋,十一英里,但是他可以很輕易地從騎摩托車的過路人那裡搭乘順風車。法倫接下來的行為與他所作的陳述吻合。

“這個,”檢察官透過他的眼鏡環視大家,“在我看來是非常有道理的、精湛的推測。”

“真是好極了!”溫西說。

“確實是的。”馬克斯韋爾先生說,“它幾乎涵蓋了一切事情,而且幾乎要動搖我自己的想法了。如此簡單漂亮!”

“不會太簡單些了嗎?”麥克弗森說,“它沒有解釋那輛從艾爾運送到尤斯頓的腳踏車。”

達爾齊爾警官因為在場三位著名人士的表揚而顯得有些揚揚得意,所以鼓起勇氣反對他上級的觀點。

“我看不出,”他說,“為什麼要將那輛腳踏車考慮進來。我認為沒有必要把它和坎貝爾案件聯絡在一起。有人從安沃斯偷了一輛腳踏車,因為失誤被運往倫敦,就這麼回事。如果已經有了一個簡單明瞭的解釋,為什麼還要假設兇手做出了這樣滑稽的事情?”

“是的。”檢察官說,“如果一個人可以僅僅乘坐火車就能完成全部旅程,為什麼要找麻煩從門城偷一輛腳踏車運到艾爾?我不否認這個腳踏車的故事確實非常神秘。”

“是的,”麥克弗森說,“那你怎麼解釋從門城到新加洛韋路的旅途花了那麼長時間?走大路只有十七英里。”

達爾齊爾聽到這個有些沮喪,但是溫西出聲解了圍。

“法倫告訴過我,”他說,“他一生中只開過一兩次車。駕駛對他來說有些困難。我們假設那輛車沒有汽油了,或者熄火了,諸如之類。在說服自己請人幫忙之前,他應該首先會嘗試一個人操作——坐下來按壓自動點火裝置,滿懷希望地盯著發動機罩內部。或許僅僅是沒了汽油,但他不得不先將車子推到路邊某個地方,然後走路去最近的修車場。或者是他走錯了路,走到了門城火車站的那條老路,迷失了方向。一個生手駕駛員總是會浪費很多時間。”

“有可能。”麥克弗森帶著不滿意的神情說,“有可能。我不能有更好的解釋了。”

“另外,”局長說,“根據你的理論,達爾齊爾,你如何解釋斯特羅恩的帽子和他講述的在菲爾貝遇到法倫的故事?因為,如果你的說法是正確的,那麼這一切都是捏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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