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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1 / 5)

我很淡然的說著知道她已經訂親的事,努力的揚起嘴角,對她說我沒事。我們一起賽馬,最後一次賽馬,她還是輸了,一如既往的耍賴皮,惻隱之心讓我還是對她說,讓她在我生辰那天到草原找我。

我又打馬離開了,我知道她在後面跟著我,但是,我告訴自己不能回頭,一回頭,我就捨不得走了,我有責任,一個很大的責任,我需要扛起了一個家族的責任。

時間總是過得很快,生辰那天,我站在草原上等了一天,夜已經黑了,我原本以為她不會來了。可能老天也可憐了我,她還是來了,卻帶著傷,我清楚的看見了她隱在袖裡的傷口,她沒說,我也沒問。她大概是不想讓我擔心吧。但是,她不知道,她不說,更讓我擔心。

她問我,為什麼穿自己不喜歡的白色素縞,我告訴她阿爹死了。她愣了下,開始安慰我,但是她自己卻先哭了起來。抱她吧,說不定是最後一次了。蔓歌,你不知道,我不喜歡穿白衣,但我卻要穿它。我不想離開你,但我必須離開你。

這世上有許多我不想做,卻不能不做的事情。活著,真的好累,但我知道,活著,就能看見你,看見你幸福,看著你微笑。我可以捨棄生命,但是我不生捨棄你。

我們在草原上坐了一夜,我最後選擇悄悄的走了,我怕她的出口挽留,我就會放棄我的種種原則,我不能,我必須走。重新做的木蘭披風也做好了,想起上次,她受傷的樣子,我的心還是會隱隱作痛。

什麼時候,她那麼重要了呢,可能是從遇到了那一刻起,可能是打我出生的那一天,心裡就為她留了一個位置,一個誰也不能替代的位置。

邊疆的生活很苦,戰事時常告急,情況危險。好幾次都闖進了鬼門關,在我快要踏進了那一刻,我聽到她的聲音,她在叫我,她告訴我她在等我。我奇蹟般的活了下來,連大夫都覺得不可思議,他們問我怎麼做到的。我說,因為有個人的存在勝過我的命。

三年,是那麼的漫長,還好,我熬到了回樓蘭的時刻。我凱旋而歸,被皇上封為了西征大將軍,這個頭銜,同時也告訴我,我的一生都會在戰場上度過,沒有她,只有無盡的殺戮,血染的雙手。

但是那又怎麼樣呢,只要她好,不就好了嗎。自己怎麼樣,不就無所謂了嗎。如果你不堅持,難道你想要她跟著你過一樣的生活嗎,給不了她幸福,就要讓她幸福。

她成親的前天晚上,我讓下屬給了她禮物。八萬兵符和一對長劍。那八萬兵符是北疆族的舊部落和三年隨我一起上陣殺敵的親兄難弟,我怕我這一去就再也回不來,樓蘭國內部的安定也只是表面。樓蘭若可能會謀反。這些,都是他父親告訴我的。我不能陪在她的身邊,我能做的只有這些。

但我還是回來了,我拋棄了北疆族,拋棄了自己的責任,我回來了。只是為了看她是否平安,但是,我回來晚了。當我看到尚書府的層層守衛,我就明白了。我站在府外,看見了跪在地上的她,她也看見了我。讓我走,讓我離開。

但是,蔓歌,你知道嗎,從我打算回來的那刻起,我就不會離開了。我向她走去,劍刃穿過我的身體,我並未停止,因為我告訴自己,走到她身邊,給她溫暖,給她依靠,她現在需要你。

她看著我受傷的樣子,她哭了,哭的臉都花了。淚水滴到了我的臉上,冰到了我的心裡。我知道,我即將走到生命的盡頭,我再也陪不了她了。

任我再怎麼努力,這次,我真的踏進了鬼門關,我聽到了她撕心裂肺的呼喊,但我卻回不去了。蔓歌,答應我好好的活著,我會一直守護在你的身旁。你是我今生最愛的女人,也是唯一愛過的,用生命來愛的。

閉上眼的那刻,我彷彿回到了很多年前,有個傻傻的女孩,站在那片熟悉的草原之中,衝著我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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