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雲滿腹疑慮地答應著,轉身出來了,回想方才聽到的話,忍不住搖頭不止。
周康居然還在揪鍾縣丞的小辮子?他就不能把心思放在更重要的地方嗎?
有了這個插曲,青雲也沒心情去搭理葛典吏夫妻了,直接回了住處。等到晚上她送飯給劉謝時,見周圍沒人,屋裡也只有她和劉謝,她就忍不住問了對方。
劉謝有些吃驚她居然聽到了這些話,但也沒有多加責怪,只是嘆氣:“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兒。衙門的公賬上雖還有幾千兩銀子,但實際上連一百兩都沒有了。沒有錢,如何安置流民?不是周大人不想,實在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啊!”
青雲大吃一驚,清河縣居然已經窮到這地步了嗎?!
第十四章 內鬥
清河縣前任縣令黃念祖,是個罪行令人髮指的大貪官。他原本只是個監生,因姐妹嫁給了淮王府的總管,仗著王府的勢,當上了縣令,從沒想過要為治下的百姓做些什麼。清河百姓私下曾議論過,他當日上任時,只帶了一家子寥寥數人,坐著兩輛大車,三五個包袱,連衙門裡的部分小吏手頭都比他寬裕。可他在清河只待了半年,就已經迅速積攢起上萬兩的身家,之後的兩年多時間,貪汙的錢更是翻了十幾、二十多倍!
黃念祖什麼錢都要貪,也什麼錢都敢貪!無論是縣衙的庫銀、各地上交的稅賦錢糧、預備買種子農具分發給農民的錢、修繕縣衙房屋的錢、朝廷每年撥下來修水利的銀子、安置流民的賑災款……他還私自將縣衙庫房中為了預防災年而備下的存糧,以及朝廷發下來救濟流民的糧食,全都賣給了與淮王府關係密切的米行,又大幅提高吏員的頂首銀,逼得一些能辦實事但家境窮困的吏員不得不離開,代替的人多是付了大筆錢財才進了縣衙,而當這些人成為正式吏員後,就更變本加厲地幫著黃念祖搜刮百姓的錢財。
前任主簿就是這些人中最狠的一個,而劉謝也是在那時不得不花光了所有的積蓄,只帶著兩個包袱搬進了縣衙的吏舍,因為他身上的錢已不足以支付他在城中租房吃飯的費用了。
在將近三年時間裡,清河縣內的富戶,只要是沒有靠山的,幾乎全都被黃念祖等人整得傾家蕩產,好幾家主人都進了大牢,少數幾家在破了財後舉家外遷,才得保平安。據說,黃念祖上任後頭兩年還算收斂,不敢對那些有子弟或親戚在朝中任務的大戶人家伸手,但最後半年卻是越發瘋狂了,一戶士紳人家有個兄弟在御史臺,只因擁有大筆田產,身家豐厚,還不買黃念祖的賬,後者就給那位士紳安插了罪名,將他夫妻兒女都拉進了大牢,還將人打得半死。就是因為這件事,那位御史上本參奏淮王府縱惡行兇,皇帝才下旨治了淮王的罪。
黃念祖惡名遠揚,臭不可聞,因此許多人本著不惹麻煩的念頭,都儘可能繞著他走。河東碼頭就在清河境內,離縣城不過幾里路,但往來的客商上了岸後,都直接趕路去淮城,寧可夜宿野外,也不肯進清河縣城。這種情況直到黃念祖倒臺後,又有鍾縣丞多番努力,才稍稍有了好轉。
劉謝回憶起過去的事,感嘆萬分:“黃縣令真象個瘋子,貪官我也聽說過,還見過,從前咱們清河的幾位縣太爺,就沒人是不貪的,但象他這麼無法無天的實在少見!他貪這麼多銀子,有什麼用?瞧他吃穿用度不過跟尋常鄉下土財主似的,咱們周大人不貪,卻比他氣派多了!也不知他那幾十萬兩銀子都用到什麼地方去了!朝廷上派來查案子的官兒查了許久,只查到幾萬兩銀子的下落,其他的黃縣令只說是用了,難道他吃飯也是吃的銀子、金子不成?要是這個錢能留點兒下來,如今周大人也不必煩惱沒銀子可用了。”
對此青雲只能安慰他:“他現在也得到報應了,貪了這麼多錢,一定會判死刑的!至於那些銀子,總會有查清楚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