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了,咱們把耳朵塞上吧!”
卡爾點點頭,掏出棉花就把耳朵塞住。
隊伍最前方,飄來我的歌聲:
“我的頭,像皮球,走過流逝地歲月……我的頭,像山溝……”
雖然不太明白為什麼我的頭一定要像皮球和山溝,難道不可以像冬瓜、南瓜麼?不過既然歌詞說像,那就像吧。
每天快到上午十點,我的歌聲就會準時響起。用我的話說是想用歌聲打動克莉斯小姐,用克莉斯的話說就是:
“聽你的歌我還不如去聽豬叫!”
靠,我的歌真那麼差勁嗎?我決定好好練習一番,也讓克莉斯小姐看到我的進步!
“鞋兒破,帽兒破,身上的衣服破;你笑我,她笑我,喉嚨和嗓子破……哪裡不平,哪裡有窩,哪裡不平哪有窩……”
“……只要你過得比我好,死得比我早,什麼事都難不倒,所有快樂在我身邊圍繞,一直到老……”
“……那時候天總是很藍,日子總過得太慢,你總說畢業遙遙無期,轉眼就各奔東西……誰娶了多愁善感的你,誰安慰愛哭的你,誰把你的長髮盤起,誰給你做比基尼……”
走了不到三天,耳塞已經成了隊伍里人人必備的物品,據說有多人因爭搶耳塞大打出手,十幾人與朋友宣佈絕交。最後還是克莉斯緊急採購了耳塞,這一事件才得以平息。
碰上小股強盜,克莉斯干脆把我往隊伍最前面一放,命令道:
“關門!唱歌!”
“關門”是全隊約定上耳塞的暗號,這是我後來才知道的。當時我還喜滋滋的以為面前的強盜是專程來聽我唱歌的,非常高興,想不到這麼快我就可以開個人演唱會啦。
但是不到一分鍾,強盜們就跑個精光,邊跑邊喊:
“太可怕了!……”
“這是什麼魔法?……”
“這就是傳說中的穿腦魔音啊!”
“哇,難道是能讓三里之內雞犬不留、寸草不生的穿腦魔音?”
“正是正是,聽久了三日之後必定四肢痙攣、七竅流血而亡!”
“啊──快跑快跑!”
最後的結果,總是我一個人深深地陶醉在我那荒腔走板、鬼哭狼嚎的歌聲裡。周圍……周圍……一個人也沒有!
哇──你們等等我,跑那麼快乾嘛!
以我的本意,本來是想用甜言蜜語來打動克莉斯小姐的芳心,不是有人說“歌聲是人類最美的語言”麼?可是,為什麼會是這種結果?
看來,泡妞A計劃徹底失敗……
行行復行行,我們好比唐僧西天取經。不同的是,唐僧是帥哥,克莉斯小姐是美女。
在這個隊伍裡,克莉斯小姐是絕對的領導者。不知道是由於她的美麗還是其他因素,幾乎所有人都對她言聽計從,包括哈力和卡爾。我說“幾乎所有人”,意思就是,她只對我這個厚臉皮兼打不死的大魔法師沒轍。
不過說起來,克莉斯小姐還真讓我佩服。一位女性,在面對窮兇極惡的強盜時,還能從容鎮定地指揮大家禦敵,沒有絲毫膽怯或慌亂……克莉斯小姐,我發現我越來越喜歡你啦!
“啪!”“砰!”
兩聲巨響。
“啪!”是我的臉與克莉斯小姐的鞋底第N次親密接觸的結果,而“砰!”則是我摔在地上發出的聲音。
眾人對這種情形已經見怪不怪,連個正眼看一下的都沒有。
“嗚嗚……克莉斯小姐,我只是想對你表示一下仰慕之情,你為什麼這樣對我……嗚嗚……”
“仰慕之情需要你的臉湊那麼近嗎?”
“我只是想更接近克莉斯小姐一點嘛,我可是你的崇拜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