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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2 / 4)

的保密原則,離軍營很近的建章宮,韓嫣想來想去還是上報了劉徹,得到允許,如今建章就不承擔這項工作了。大家用過了朝食,打一天的獵,然後各回各家,吃哺食去,第二天,再來集合,反正能參加的,都是混長安的,回家住也方便的。韓嫣要做的就是約束騎兵,不要亂跑,剩下的,就交給會獵活動的組織者了。

騎兵雖說是守在營地裡不出來,卻仍是整裝準備著,防止會獵過程中出現意外,可以隨時出動,會獵啊,小說中的事故高發情節。

俗話說得好,怕什麼,來什麼。上林會獵,到底還是出了事兒皇帝會獵遇險,然後,被抬回來的,卻是韓嫣。

雖然皇帝沒傷著,可遇到了危險卻是實實在在的,於是,追究責任,打的打、罰的罰,好好一場會獵,以驚險刺激、大家遭殃告結。

事情,還要從頭說起。

皇帝悶了兩年,長安城一干紈絝也是悶了兩年,當下,想跟著劉徹一塊兒打獵的人擠破了頭。要說,長安城外就是野地,愛怎麼打都成,可這回是到上林啊,還是跟皇帝一起,多難得的體面事?皇帝打獵,也不全是為了玩樂,也有政治考量的。帶誰不帶誰,也是有打算的。這種活動,與酒宴一樣,都是聯絡感情的好場合。許多規規矩矩的情況下說不攏的事兒,到了這時,說不定一說就成了。

而且,漢初尚武之風很濃,男子漢嘛,這種炫耀武力的活動,自然是卯足勁兒要來參加的。表現得出色,不但能得個好名聲,說不定還能被皇帝選中,有些意想不到的收穫。

於是,這次活動參加的人,也就出奇的多。幸好,沒有女眷,不然,這上林諸監非得忙死不可!本次活動的組織,劉徹交給了中尉,中尉掌長安治安,尋常權貴都要給他面子,這回人太多了,由他出面,比較好管理一點。兩位衛尉,因為職責重大,就專管著守宮去了。不過,兩人的子侄、弟子,李家兄弟和韓嫣倒是被劉徹點名隨同。一同的還有劉徹新選的侍中,尚武的時代,書生,也不全是手無縛雞之力的,甚至,會擊劍也是基本技能之一的。諸位在京的列侯及其子弟如果列侯擔任中央官職的話,也是不用回封地的,比如韓則,可他標榜身體不好,這次就沒參加。還有許多軍中新秀也一併被提了過來,劉徹原來的做太子裡的屬官也很點了些人,韓嫣在裡面就發現了原來的太子舍人公孫賀。

撇撇唇角,對於這位公孫大人,韓嫣一向是繞著走的,趨利避害,人之常情。公孫賀,衛子夫的大姐夫,因為他娶了個衛君孺然後生了下倒黴兒子公孫敬聲,這個敗家的小混蛋挪用軍費1900萬錢,被下獄,為了贖他的罪,公孫賀帶人追捕大盜。這大盜朱安世,也是光棍,被抓了之後直接拉了公孫家墊背,連連爆料,把公孫敬聲跟陽石公主私通的事兒給捅了出來,更要命的,是捅出了公孫敬聲居然用巫蠱詛咒皇帝!!!被政敵抓住了這個機會,從此揭開了武帝末年巫蠱案的序幕所以說巫蠱,不全是誣陷,也是有真實引子的。

公孫賀,其實是個很會見風使舵的人,不然以公孫昆邪這樣前列侯、兩千石的孫子的出身,他不會娶一個衛君孺了。你可以說他是真的愛這個女人,一點也不計較她的奴婢出身,只不過當時這個保守估計在25歲、在當時人看來青春不在的女人的妹妹剛好被皇帝寵幸,成為唯一為皇帝生下了孩子的後宮嬪妃罷了這樣的解釋,你信麼?然後,他就成了太僕了,這是九卿之一的官位,雖然也只是兩千石,哪怕是比起那個被史書定為俛倖的韓嫣,誰,更無恥一點?想想霍衛,就更冤了,如此軍功還被放到俛倖裡順嘴提了一句,連帶著捱了不少譏諷,公孫賀卻愣是逃了過去,誰,更〃俛、倖〃啊?

韓嫣一向緊跟著劉徹,幾乎是世事不問,公開場合唯一插嘴的情況,是給受罰的人說兩句求情的話,跟同僚的接觸也是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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