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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部分 (2 / 5)

數反對的聲音。

站在朝廷的角度,呂頤浩的政策沒有錯,錯就錯在朝廷的管制力量太弱了,而且呂頤浩實施政策的手段也略顯粗暴。

實在沒辦法,高宗皇帝唯有罷免呂頤浩的相位,把年僅三十一歲的參知政事範宗尹推上了宰相的位置上。

建炎四年五月,即岳飛收復建康府的當月,高宗皇帝依據宰相範宗尹的建議,陸續在淮南東酉路,京西南北路,荊湖北路和陝西的一角。劃分成若干個小軍區。每個軍區設立鎮撫使。管轄兩個至四五個府州軍的防務,併兼管民政和財政。

鎮撫使是個新的名稱,相當於唐朝的藩鎮。只不過藩鎮割據最為老趙本家所嫉諱,就換一個叫法而已。

這樣的鎮撫使轄區建炎朝廷封了約二十個,委任鎮撫使三十餘人這些地區大多是被盜匪土豪潰將攝官等所佔據,朝廷的話語權不大。範宗尹認為,此種措置雖“稍復藩鎮之法”,卻是抵擋金兵的“救弊之道”。

其實。範宗尹的主張純屬消極防禦性質,根本不是規劃克復故土的深謀遠略。

上述地區飽受戰禍,經濟凋弊,加之各鎮撫使轄區不大,人力物力和財力有限,即使是單純的防禦,也不可能有效抵抗金兵。

更何況鎮撫使們的成份複雜,人心各異。在不到四年的時間裡,他們或叛變投敵,或火併被殺。或戰敗犧牲,或喪失轄區。種種結局,難以概述。

這就是所謂“救弊之道”的歷史見證。

在這場分封大戲中,岳飛也憑藉他過往的功績分到了一杯羹。

建炎四年七月,朝廷把岳飛提升為官武功大夫昌州防禦使,並任通泰州鎮撫使兼泰州知州。

從官位的角度,武功大夫比原來的武德大夫高一官,但按“雙轉”制度其實是半官,而防禦使雙比刺史高兩官,岳飛的虛銜算是連升三官。

在這之前,岳飛也曾經給朝廷上過一個奏摺,申請鎮守淮河流域,因為淮河流域是金兵南侵入寇的必經之路。

朝廷關於岳飛差遣實職的新命,大約是考慮到了他本人“乞益兵守淮”的請求。可惜的是,朝廷已在淮南地區至少分設了八個鎮撫使司的轄區,所餘的地盤有限,便選擇了通州(治靜海,今江蘇南通市)和泰州(治海陵,今江蘇泰州市)作為岳飛的轄區。

岳飛能夠分到這杯羹,除了自身的功勞外,也得到外力的幫助。

首先,以紹緝為首的大批江浙儒生不斷給朝廷寫信,推舉岳飛;紹緝甚至跑到了宰相範宗尹的府邸中,為岳飛爭取。

其次是張俊的推舉。張俊之前接納了戚方的投降,摘了岳飛的桃子,如今也樂得還給岳飛一個順水人情,亦屬正理。

作為當時宋朝軍事的三巨頭之一,張俊的說話還是很有份量的。

《宋史》卷三六五:張俊自浙西來,盛稱岳飛可用。

能夠成為諸侯,號令一方,其他人當然會志得意滿。但是對於岳飛而言,這樣的安排沒什麼意思。

原因很簡單,通州和泰州地勢偏僻,處江海一隅,不是戰略要衝之地,這與他“乞益兵守淮”的本意其實不合。

於是岳飛給高宗皇帝上了份奏摺,上面說道:“金賊侵寇虔劉,其志末艾。要當速行剿殺,殄滅淨盡,收復諸路,不然則歲月滋久,為患益深。若蒙朝廷允飛今來所乞,乞將飛母妻並二子為質,免充通泰州鎮撫使,止除一淮南東路重難任使。令飛招集兵馬,掩殺金賊,收復本路州郡,伺便迤邐收復山東河北河東京畿等路故地。庶使飛平生之志得以少快,且以盡臣子報君之節如蒙指允飛所乞,即乞速賜指揮,亦不敢仰幹朝廷,別求添益軍馬。伏乞鈞照。”

這份奏章看上去正氣凜然,充滿了正能量。

“只要賜給我指揮權,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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