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福隆那邊已經聯絡好了,你可以直接過去報道,他們會安排你的工作!”
別墅裡,陳啟明轉動著手中鋼筆,對電話對面的林志玲說道。
就在剛才,陳啟明已經聯絡了葛福宏,那邊已經同意讓林志玲過去。
看在陳啟明的面子上,會給她一個很好的合同。
至於後面,林志玲是否能為福隆力推的物件,這就要看林志玲的表現了。
陳啟明是有面子,但還沒大到能讓福隆虧本力推林志玲。
電話那頭的林志玲沉默少許,有些失望的說道:
“你的公司不能籤我嗎?”
顯然,林志玲之所以找陳啟明,目標就是簽約陳啟明的公司。
這也不奇怪,但凡有點腦子的人都會知道,陳啟明旗下的影視公司與唱片公司頗有實力,再有陳啟明幫忙創作劇本與歌曲,只要加入,想紅並不難。
林志玲自然也不例外,很想加入到陳啟明的公司,讓陳啟明為他創作作品。
“並不是我不願意幫你,而是你更適合福隆。
你也知道我的公司都成立沒多久,在資源上有所欠缺。”陳啟明說道。
當然,這話純屬推辭。
之所以不把林志玲簽到旗下,完全是因為陳啟明並不是太看好林志玲。
林志玲在未來的成就,充其量也就是個花瓶而已。
沒演技,又不會唱歌,陳啟明簽下她幹嘛?
倒是也可以籤,但並不划算。
要知道夢裡,林志玲能成為頂級花瓶,福隆可是投入了非常多資源的。
投入大量資源,換一個花瓶,講真,陳啟明並不想做。
另外,陳啟明這邊的公司旗下,現在已經有周慧敏跟李嘉欣這兩個與他發生過關係的女人了。
他真不想再添一個進去。
“我知道了!”林志玲情緒有些低落,“我們能見一面嗎?”
聽到這話,陳啟明腦海中頓時浮現出了其的美軀。
不過,轉瞬之間,陳啟明就將這個念頭拋去。
最近,還是不要再與林志玲接觸為好。
要知道,黎姿那邊的事,他都還沒解決呢!
時間管理,他現在還缺點火候。
“我最近挺忙的,可能沒時間,等有空,我再約你吧!”
拒絕了見面後,倆人又聊了幾句,陳啟明便以很忙為藉口結束通話了電話。
結束了與林志玲的通話,陳啟明翻閱了一下手機簡訊(1992年第一條簡訊就出現了,所以不要驚訝)。
大部分簡訊資訊都是一些工作上的問題。
比如李小玟那邊發過來的行程,以及一些關於唱片銷量跟電影票房的事。
唱片方面,《夜曲》最新一週斬獲一百三十萬張,繼續領跑華語樂壇銷量榜。
總銷量已經來到六百七十萬。
電影方面,《死神來了》已經全面下映,目前正著手在歐洲發行上映。
《死神來了》在亞洲與北美總共拿到了七千多萬美金的票房,成績不說特別好,但也頗為不俗。
因此,歐洲方面的發行權目前被多家發行商競爭,哈唯那邊想繼續拿下歐洲各國的發行權,華納也因為電影在北美收穫不俗的票房,已經加入進來。
另外哥倫比亞與使館影業都有人在競爭這個專案。
以陳啟明的估計,這部電影在歐洲的發行版權應該能拿到五六百萬美金左右。
再多,卻是不太可能了。
發行商們不可能一點不賺,只給啟明打工。
“我去……”
翻閱著那些未讀簡訊。
突然,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