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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 / 5)

第一章荷蘭式結婚(1)

認識楊天恩是在雨天,那天是我失意忘形的那個冬季的某一天,很冷。

我把自己裹在肥大的黑色外套裡,獨自在荷蘭的一條不知名的大街上疾走,像一個走火入魔的巫婆,然後撞在他的摩托車上。

摩托車停在路邊,而他正在脫安全帽。

我從地上爬起來,繼續往前走。

他在我身後用荷蘭語大聲地喚我,若干句後,他用中文叫道:“你精神病啊!”

我回過頭,停步細看這男人,他很高,有一張白淨的臉。

他想了想,又叫:“你神經病啊!”然後又嘀咕了一句,“到底是精神病還是神經病?”

我終於笑了出來。我確定眼前這個中國男生不是同我一樣的留學生,因為沒有留學生會如此流利的荷蘭語,更沒有留學生的中文會如此之爛。我想這個男人大概會繼續講一些諸如我走路不長眼的鬼話,我長長地吐了一口氣,走近他,準備聆聽他的教誨。

“你有撞疼嗎?”他問我,出其不意地溫柔。

“為什麼下雨沒有雨傘?為什麼不看前面的路?為什麼不回答我?”他問了一串的問題。

“我趕時間!”我隨口一說。

“那你趕時間吧!”他說。

我轉身,沒走幾步,又聽到他在喚我:“等等!”

他把一張紙條遞到我面前,並附上一句旁白:“如果你哪裡疼,就找我!”

我接過那紙條,上面寫著一個MSN的地址。藍色的字跡很快被雨水濡溼了,漸漸地暈開。

上帝似乎和我有個協定,他總是在我狼狽落魄的時候,派遣一個男人來檢閱我。

上帝總是讓我和某個男子在某一個路口驟然相遇,卻不給我們同行的緣分,我們就這麼輕巧地走過彼此。

而我們將彼此遺忘,終究會。

我走著走著,淚水終於充盈了雙眼。

這個冬季,我反覆在練習忘記一個叫陳居庸的男人,在聖誕節那天,我見了他最後一面,並見到和他同行的那個女人,她很美,美得足以有資格當第三者。

那個傍晚,我穿得如此明豔,彷彿預支了來年的整個春天去看望他,然後在某一個路口,我見到他牽著一個女人的手走來,那一刻我發現自己深愛多年的男人竟如此不堪細認,而我就這麼無聲無息地溶解在人群裡。

我淋漓酣暢地淌著眼淚,把臉上的顏色都沖毀了,腦子裡充斥著慾念、背叛、死亡之類的詞彙,那時若我手上有刀,哪怕不是那麼鋒利,我也會不假思索地往手腕處劃去,然後看著鮮紅色的血液流淌著,我再發出冷笑。我確定某一刻愛情可以讓人著魔。

那個冬季我只穿黑色的外套。那個冬季我患上了失語症。

失戀讓我學會了愛情中高深的文法,它全體否定了曾經的肯定,然後總結出多種感嘆句:我多傻啊!我多苦啊!他多薄情啊!他多卑鄙啊!

這些句子我最近聽我的室友林通常說起,確切地說他失戀了,不久前他和女友阿曼分手了。阿曼是我們的同學,初見時的她,清純可人,但後來她得空就往國內跑,並且把回國的痕跡都寫在臉上,第一次大家在她的臉上看到了農村到城市的變化,下次大家又會發現她的胸脯從四川盆地移居到了青藏高原,簡言之她就是一個整形成癮的女人,從上到下,裡裡外外。

那時候林通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錢,陪她逛一下“道格拉斯”便能花掉他一個月的生活費,我們曾經勸他將此愛停歇,說人家根本就不愛你,只當你是ATM,但他卻聽不進去。

林通的父母在鐵道商城裡批發衣服,賺的都是起早貪黑的辛苦錢,為了兒子出國算是傾家蕩產。但林通不以為然,他的父母就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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