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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不封我就學 (1 / 2)

(抱歉,開車和老闆出來辦事,2點吃完飯就用手機碼字。)

兩個老頭說的事,起頭在張清明剛剛離開北京的那會兒。

說起性格,張夏至和錢文俊還真是有點相似。

都是為了商業利益可以忽視一些臉皮什麼的人。

到了1985年春季之後,兩人之間已經說不清到底是誰在抄襲誰了。

剛開始還只是張夏至“借鑑”了一些錢家茶館的節目形式,不過張夏至也多帶了一個心眼。

每次抄襲之前她都會匿名投訴一次,如果錢家茶館的這個特色沒有被有關部門封掉或者處罰,她就把這個特色抄到自己的咖啡館或者茶館裡去。

接著錢文俊也毫不客氣的把張夏至茶館和咖啡館抄了一個遍。

尤其是錢文俊幾乎是一比一的照抄了張夏至幾個咖啡館的全部裝修、傢俱款式和配套餐具。

京城裡的高手匠人後代多的是,哪怕是張夏至的東西都是來自於她大哥,也被這些人幾次之後仿得像模像樣的。

就在張清明出發前往本子國沒幾天,1985年4月4日,張夏至把錢文俊告上了法院。

有人甚至稱,這是專利法在4月1日正式實行後的一起侵權訴訟。

在這裡錢文俊吃了張夏至一個暗虧。

他還是在某些方面小看了張清明和他妹妹。

雖然錢雪妮和錢老頭都已經信了張家是從海外某個地方回來的,但錢文俊卻一直沒有信過。

錢文俊認定張夏至就是國內長大的女生,只不過腦子比別的女生好了太多,而她大哥張清明不過是上頭甩出來的白手套。

他以為在國內這種環境,張清明和張夏至對於商標和專利的認識會很淡薄,可誰知張清明卻不聲不響的把張夏至店裡的一切能報專利的都給報了。

所以當錢文俊收到一疊傳票時,也為自己的輕忽而感到哭笑不得。

張夏至一共起訴他七項侵權。

對於這種事,錢文俊不太在乎,他習慣的準備扔給自己的律師。

可到了開庭前幾天錢文俊才得知自己的律師根本無法在國內的法庭上代表自己出庭。

“如果錢先生同意的話,我們可以為你介紹幾位系統內的法律工作者為您進行辯護。”

在這個年月,

國內還沒有專職的律師牌照,那些平常幫人打官司的人,多數是依靠人情或者面子請來的懂得一些法律常識的人或者法律工作者的義務幫助。

錢文俊很不習慣這種型別的律師,張口閉口都是正義感和法律條款,遠不如他在北美的律師那麼靈活和善解人意。

“難道就不能自己聘請律師嗎?我說的是那種專業的律師!”

法院負責諮詢的女同志想了想,忽然眼睛一亮。

“那您的運氣還真不錯,我記得上個月在崇文區就開了一家小集體資格的律師所。”

“小集體?”

“其實就是掛靠,這是由政法學院的幾位教授和畢業生兼職開的一家律師事務所,主要從事的就是受理經濟類的糾紛。”

“算是公私合營吧。”

聽到“公私合營”四個字,錢文俊下意識的對這個律師事務所多了幾分好感和信任。

在錢文俊看來,在國內能走在所有人前面的必定都是眼界開拓之輩,應該能聽懂他的訴求並幫他解決很多問題。

如果雙方談得攏的話,錢文俊甚至有投資這家律師事務所的意圖。

這家新開的律師事務所,在崇文區一棟三層小樓裡辦公。

驅車而來的錢文俊只是看了一眼律所的招牌,心裡就有了三分喜歡。

律所的名字叫做【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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